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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接收考研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

  各系和相关职能机构:

  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优秀学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此项工作,保证推免生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武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16〕43号)、《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武大本函〔2018〕103号)、《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18年5月修订)》(见附件1)以及《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评分细则(2018年5月修订)》(见附件2)文件精神开展。

  二、2019年继续执行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推荐工作统一于2018年9月25日前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统一于2018年10月25日前结束。推荐阶段招生单位不得进行与考生签订接收录取协议等接收阶段工作,接收阶段不得开展推荐工作。

  三、“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备案截止后,不再进行补充备案。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四、工作安排和推荐名额

  1.2018年9月5日-9月10日,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公布推荐办法、推免生条件;学生本人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各系对申请人进行考核、审查、筛选;

  2.2018年9月10日,各系将推荐候选人名单及排名等相关信息报本科办;11日,学院将推荐信息录入“武汉大学本科教务信息管理系统”,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3.2018年9月20日,学院将公示后的拟推荐名单和推免实施细则,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交本科生院教务处南105室;

  4.2018年9月21日—9月22日学校审核有关材料,汇总上报;

  5.2018年9月23日推荐阶段截止;

  6.2018年9月25日学校推荐工作结束;

  7、依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学院本年度推荐指标总数为42人。

  五、工作要求

  1.切实保障推免生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公平竞争,科学选拔。

  2.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全面衡量,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

  3.各系要将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情况、到国际组织实习情况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4.已录取为推免生的学生本科阶段原则上不得办理出国和毕业派遣手续。

  六、支教团、西部计划项目志愿者、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国防生和辅导员定向生六类学生的推免工作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由院团委牵头、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协助。

  七、咨询部门: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电话:68754730,白老师。


  各系开展推免工作要切实遵守推免政策,严格按分配名额组织遴选,规范工作程序,坚持原则,择优选拔,确保质量,信息公开,严格按照相关时间节点按时完成工作。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

  2018年9月6日

  附件1: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18年5月修订)

  附件2: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评分细则(2018年5月修订)

  附件3: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测评表

  附件4: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5: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2019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志愿者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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