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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接收考研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

  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优秀学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此项工作,保证推免生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推免生工作。

  组长:刘安志刘礼堂

  副组长:杨国安

  成员:余西云刘洪波曹盛英郑威

  秘书:龙萌周翠云

  二、推免生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良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成绩优秀,专业必修课中无重修现象,公共必修课可有一科重修,已开设必修课程学分全部修满。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2分及以上、或者雅思成绩6.5分、TOFEL成绩90分及以上。小语种专业学生、艺术类专业学生与高水平运动员,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2分及以上,雅思成绩5.5分及以上或TOFEL成绩80分及以上。

  7、按课程成绩占90%、科研活动等占10%的原则制定综合评价标准。根据学院实际确定科研活动等包含的具体项目及比例,综合全面评定学生。

  三、推免名额

  历史学院2019年总推免名额为31名。(内含挑战杯大赛获奖者1名)

  四、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18年9月6日,学院拟定推荐办法,公布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人员名单、推免名额、推免生条件和工作程序,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2018年9月7日、8日,由各班班主任、班委、学生代表组成评议小组对提出申请者进行评议和核查,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考核、审查、筛选。具体规定(《历史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评分办法》)附后。

  3、2018年9月11日—9月20日,提出推荐候选人名单及排名等相关信息,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4、2018年9月20日,学院将公示后的拟推荐名单和推免实施细则,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交本科生院教务处南105室;

  5、2018年9月21日、22日学校审核有关材料,汇总上报;

  6、2018年9月23日推荐阶段截止。

  通过初选的学生在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上完成推免工作和网上报考录取工作。

  五、推免生的管理

  1、推免生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推免生的学习成绩、综合能力介绍等材料要真实有据,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推荐资格,同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已录取为推免生的学生本科阶段不得办理出国和毕业派遣手续。

  4、推荐免试攻读校外硕士研究生者按接收单位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5、凡违反上述管理条款者,除取消推免生资格外,按学校文件规定处理。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附:历史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评分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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