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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药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通知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1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为做好2011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我院2011年硕士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成立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了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的研究生招收政策,制定本院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实施细则,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和新生入学质量。
  二、复试名单的确定:
  本院2011年学术型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40名,包含推免生6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25名,包含推免生2人。按实际招生的120%实行差额复试。依照考试总分、英语单科成绩、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提出复试名单。
  学术型研究生复试资格分数线
  药学(含药物化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总分≥290分;政治\外语≥45分;专业课单科≥90分
  中药学总分≥300分;政治\外语≥50分;专业课单科≥180分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制药工程硕士、中药学硕士),达到以下复试资格线要求。
  总分≥300分;政治\外语≥45分;专业课单科≥90分
  三、复试的组织:
  药学院采取学院和二级学科组织复试相结合的办法。学院负责专业课笔试和外语水平测试,学科负责专业面试。各学科在复试时,由5人以上具有副高职务以上的教师组成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在认真研究分析考生有关材料后,提出面试内容并组织实施。各二级学科要认真做好复试记录,复试小组写出评语和评定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记分),并填写复试登记表。
  四、复试内容及形式:
  内容:主要考察对外语能力、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考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表达能力、实验技能、培养潜力等。
  形式:① 外语及专业课笔试(药学综合、中药学综合)
  ② 综合面试(外语口语、综合素质测试)
  五、报到时间:
  2011年3月24日至25日报到、进行资格审查。同等学力考生3月24日在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报到
  六、复试安排:
  复试地点:报到时见学院通知
  复试时间:
  3月26日:上午8:30—10:30 外语及专业课笔试
  下午14:00—17:30 同等学力加试
  3月27日:上午8:30— 各专业面试
  先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专业面试,每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
  3月28日:处理专业间调剂事宜。
  3月30日:确定初录名单并输入数据
  4月9日:调剂生复试
  4月10日:确定初录名单并输入数据
  4月12日:初录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为保证录取质量,根据教育部、卫生部等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试(含本校推免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暂定为3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复试成绩的计算:
  不论初试成绩,复试期间,专业课笔试、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有任一不及格者作为当然淘汰。
  按初试成绩占50%,复试加权成绩占50%计算最后的总成绩。公式为:
  (初试总分÷5) ×0.5+专业课笔试×0.1+外语×0.05+综合素质×0.3+口语×0.05。
  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汇总后,核算最后成绩,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
  八、调剂与录取:
  学院根据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并认真对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业绩或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的表现进行审核,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录取。
  接受部分校内及校外调剂生。
  报考本院学生申请调剂专业学位, 达到我院专业学位复试分数线要求,填写“武汉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申请表”,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是否参加复试,复试通过,方可进行调剂录取。
  调剂研究生原则上应按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考试科目相近或学科专业相近,且初试成绩须上调入、调出单位分数线(双上线)的要求进行。
  校外申请调剂的学生,必须是毕业单位与报考单位均为“985”高校(双“985”),且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及我院复试分数线要求, 填写“武汉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申请表”,由武汉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进行初录,由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就处统一发放《调剂接收函》。
  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查,教育部和省招生办批准后,发出录取通知书。
  九、注册报到:
  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报到者,须持原单位的证明,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要认真对其思想、业务、健康等情况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凡经入学复查合格者,才能给予注册,取得学籍。
  十、其他事宜
  对未录取的考生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回复申请调剂的考生;以及其他未尽事宜。
  学校调剂政策如与国家调剂政策不符,则以国家调剂政策为准。

  委托培养:在职研究生、单考生属于委托培养。
  普通培养:全日制普通研究生属于普通培养。
  自筹培养: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属于自筹培养。
  所有推免生一律享受基本奖学金和普通奖学金。
  普通类与自筹类学生均享受普通奖学金。
 

武大药学院
2011.3.15

  附件:药学院2011硕士生体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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