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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考研分数线及复试细则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就我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按学校要求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政主管领导、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和系主任与资深专家组成,其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制定我院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和新生入学质量。

  二、复试基本分数线

  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通知精神,我院按照生物学一级学科和生态学一级学科分开招生。

  生物学一级学科下属的二级学科:植物学、动物学、微生物学、遗传学、发育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物理学。八个专业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复试的总分基本分数线为315分,英语45分,政治50分,两门专业课单科成绩为90分。

  生态学一级学科下属的:水生植物生态与生物地理、水污染防治与生态系统健康、植被重建与生态恢复、外来种入侵与生态安全、分子与进化生态、数学模型与计量生态、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八个方向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复试的总分基本分数线为320分,英语40分,政治50分,两门专业课单科成绩为90分。

  专业学位研究生总分基本分数线为315分,英语40分,政治50分,两门专业课单科成绩为90分。

  复试比例1:1.23

  三、专业间调剂的原则(含专业学位(生物工程)硕士研究生)

  考虑到我院上线考生的不均衡分布,我院上线考生可以在院内专业间调剂,各专业招生指标、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指标和上线考生的专业分布另行公布。调剂的原则如下:

  1、考生只能由生源较多的专业调剂到生源相对不足的专业;参加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的考生不得转入学术学位研究生相关专业复试;不允许高分考生由生源相对不足的专业流向生源充足的专业;

  2、考生对自己是否调剂专业必须持非常谨慎的态度,因此考生应认真考虑自己的专业兴趣,再结合今年考生的专业分布,自己决定是否调换专业,并保证被调剂专业录取后不再调换专业。

  3、参加植物学、动物学、遗传学和发育生物学四个专业及生态学各方向复试的考生正式录取后在任何条件下只能在这几个专业内选择导师,否则按放弃入学资格或主动退学处理。

  4、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根据本人自愿,填写《201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申请表》。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类别主要为自筹培养,学费(人民币1.1万元/年),学制2年。

  5、愿意调剂专业和申请转为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在2014年3月21日下午5点以前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格在生命科学学院网页(http://bio.whu.edu.cn/)上下载。因时间较紧,外地考生可以先将签名的专业调剂申请表传真至生命科学学院(027-68753780),复试报名时再将书面申请原件交给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叶雯老师存档。专业调剂申请表必须由本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截止时间之前不提交有效申请表格的考生在原报考专业进行复试。截止日期之后不再接受任何考生的调剂专业申请。

  6、考生、导师与复试小组不得自行调剂专业,否则当事人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7、根据我院各专业的实际情况,经我院复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院考生由一个专业转向另一个专业后,初试成绩在进行最后总成绩统计时按减10分计算。

  8、复试小组在复试与成绩评定时必须对所有复试考生一视同仁,不允许有意压低调剂生的复试成绩。

  四、复试原则和复试形式

  1、各专业有资格参加复试的名单以及批准的专业调剂生名单将在生命科学学院楼大门处研究生招生信息栏以及互联网上公布(http://bio.whu.edu.cn/)。被批准申请转为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名单同时公布,并按照“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则重”的复试要求进行。

  2、学院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本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的组织原则:各复试小组至少有5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组成,设组长、记录员各1人(组长必须具有教授职称);复试小组正式成员为本复试组涵盖的各独立研究组组长及专家;如果研究组组长不能参加,可以委托研究组其他教授或副教授参加。

  3、复试专业划分:植物学、动物学、遗传学、细胞生物学、发育生物学、生态学以专业为单位成立复试小组;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和生物物理学组成联合复试组;微生物学专业人数较多,成立病毒学和普通微生物学两个复试小组。

  4、根据学校有关政策,今年在复试的同时,同步进行“1+4”硕-博连读生的选拔(不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及导师和学生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和“1+4”硕-博连读生名单。因此,在复试考生报到后,各专业复试组首先统一组织考生了解各实验室和导师科研情况。

  5、生物学一级学科下属的二级学科:植物学、动物学、微生物学、遗传学、发育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物理学等八个专业对考生的复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知识面试两部分,不再进行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采取外语直接口语交流的形式进行。

  生态学一级学科下属的:水生植物生态与生物地理、水污染防治与生态系统健康、植被重建与生态恢复、外来种入侵与生态安全、分子与进化生态、数学模型与计量生态、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等方向对考生的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知识面试三部分,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2小时,100分);专业综合面试(涵盖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专业综合面试将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动手能力、培养潜力和心理素质等。复试的具体内容由各复试小组自行决定,但复试的试题难易程度应能够真实反映考生知识与能力的差别,复试成绩要拉开距离。复试试题须事先印制,并在复试结束后与复试成绩一起交给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备查。

  6、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约10分钟,综合测试约10分钟,每位考生的总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时复试教师须统一打分标准,当场独立打分(外语和专业分别按百分制打分),取各教师打分平均数后再换算记入最后成绩。复试打分将使用学院统一印制的复试分数单。每位复试教师的原始打分记录由教师本人签名,最终成绩单由复试组组长和统分人员签名,复试完毕后一同交给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备查。

  7、推荐免试生已经通过考核,不再参加本次复试。推荐免试生原则上纳入“1+4”硕-博连读培养,需要办理“1+4”硕-博连读相关手续,具体程序另行通知。

  8、参加了我院举办的“2013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的优秀营员,报考我院的硕士研究生并达到了我院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可以不再参加本次复试。

  9、导师在复试小组面试之前不得自行组织面试或对考生采取任何形式的考核、遴选,否则由当事导师承担全部责任。

  五、成绩评定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专业特点,生物学一级学科下属的二级学科:植物学、动物学、微生物学、遗传学、发育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物理学八个专业的最终成绩中初试成绩占5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20%,专业综合面试占30%。最终成绩的计算公式如下:

  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0.5+外语成绩×0.2+专业综合成绩×0.3

  生态学一级学科下属的:水生植物生态与生物地理、水污染防治与生态系统健康、植被重建与生态恢复、外来种入侵与生态安全、分子与进化生态、数学模型与计量生态、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等方向的最终成绩中初试成绩占50%,专业课笔试占30%,专业综合面试(涵盖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20%。最终成绩的计算公式如下:

  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0.5+专业课笔试×0.3+专业综合面试(涵盖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0.2

  复试成绩可以具有一票否决权,但必须有具体、明确理由。

  六、录取原则

  1、根据我院各学科建设规划,考虑师资力量、科研经费、培养研究生质量等方面因素,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数量)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

  2、录取中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各专业根据考生最终成绩,依次排序,以此作为录取依据。根据差额复试、宁缺勿滥的原则,各专业排在最后的若干名考生不予录取,确保差额复试有实效,确保新生入学质量。各专业不得突破所分配招生指标。

  3、硕士研究生按照专业录取,录取与否决定于最后的总评成绩。因此,复试与录取过程中,所有涉招教师不得私自答应接受考生或者对考生做任何不恰当的承诺,否则责任自负。该措施不影响导师接受考生进实验室做本科毕业论文或其它研究工作。

  4、复试的同时进行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不进行导师选择的考生不予录取。

  5、如果个别专业有剩余指标,学院将对该剩余指标进行重新分配。

  七、复试安排

  报到时间:3月24日8:30—17:00

  考生复试时间:3月25日-3月27日

  报到地点:生命科学学院办公室(1105房间),交纳复试费100元。

  考生复试时须持本人入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大学期间成绩单或档案中成绩复印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或档案单位红章),由专人审查复试资格。

  复试地点:生命科学学院大楼内(各复试小组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复试前于生科院楼大门前信息栏内公布)

  八、工作要求

  1、3月7日召开学院复试招生领导小组与各复试小组负责人会议,确定录取分数线和复试工作细则,进行复试工作的政策培训。

  2、复试前由复试小组组长召集复试专家会议,传达复试与录取工作要求,进行复试政策纪律培训,确定复试的范围和内容以及本组复试工作细则。

  3、各涉招教师和各专业复试教师在复试工作中要认真、细致地做好工作,严格执行《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复试表格上应有详细的面试记录。

  4、考虑到部分复试考生为专业调剂生,面试内容原则上应侧重于动手能力、综合素质、培养潜力等方面的考核

  5、考生有疑问之处可找有关人员询问,发现问题可向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反映(1105房间,电话:68756369)

  6、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复试小组要做出必要的解释。

  7、各复试小组在复试后(最迟4月4日下午)将复试结果报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以便及时汇总,上报研究生院。

  8、初录结果将及时在生物楼门前公告栏和学院网页上公布,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

  9、复试录取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工作,涉及到研究生培养的质量,更涉及到考生的切身利益,各专业、各位导师对此项工作要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确保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完成。如果违反复试、招生录取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将停止该教师招生资格,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处分。

  九、体检

  根据研究生院规定,考生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含本校推免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有疑问者一周内再进行复检,复检不符合者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在入学时补体检手续。体检时间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

  十、其它

  该复试工作细则由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对外公布并开始执行,复试名单同时在生命科学学院的网上公布。不再采取其它形式通知每个上线考生。

  注:请研究生院通知所有考生关注生命科学学院网上通知,学院不另行电话通知。
        附:复试名单
        附:复试申请表

                                                                                      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14年3月7日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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