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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业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武汉工业学院简介

  武汉工业学院位于有“九省通衢”之称的湖北武汉市,创建于1951年,是全国最早培养粮食行业专门人才的学校。1980年组建武汉粮食工业学院,1999年更名为武汉工业学院。学校曾先后隶属于原国家粮食部、商业部、国内贸易部,1998年实行中央和地方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
  在半个多世纪办学实践中,学校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已发展成为一所以轻工食品类学科为特色,农产品加工与转化领域相关学科优势明显,以工科为主干,工、管、理、文、经、农等学科协调发展,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在国内有一定影响的多科性大学。2006年11月以优秀的成绩通过教育部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学校现有办学用地面积84.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50余万平方米。目前馆藏文献达130余万册,中外文数据库19个,自建特色数据库6个,是湖北省研究级文献收藏单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9400余万元,建有湖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校外实习基地128个。
学校设有8个学院、9个系(部),举办有继续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武汉工业学院工商学院)。现有本科专业52个,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品牌专业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3个、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5个、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权学科3个。有省级重点学科8个,湖北省优势学科1个,湖北省特色学科3个,湖北省有突出成就的创新学科1个。有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9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目前,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12000余人,继续教育学生7000余人。
  学校拥有一支敬业爱生、潜心治学、从严执教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7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40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6.2%。国家级、省(部)级专家29人,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人,省级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7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全国师德先进个人1人,湖北省教学名师3人,省(部)级优秀教师5人,博士生导师17人。现有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岗位7个,已聘讲座教授、特聘教授和主讲教授12人;设立了“常青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岗位,已聘教授4人,学校还聘请了包括3名院士在内的一批国内外有影响的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授。
  学校科研优势突出。近5年来,承担国家973计划、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项目45项,省(部)级科技项目441项;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41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出版著作、教材241部;发表学术论文4449篇,其中被“三大检索”收录475篇;发明专利17项;累计科研经费突破2亿元;学校被湖北省委、省政府评为“科技服务湖北先进单位”。
  学校重视人才培养质量,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采取弹性学制、主辅修制、双学位制,培养知识结构合理、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实行按院系或专业大类招生,实施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专业教育。以“常青科技艺术节”、创业大赛等为依托,积极开展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近5年来,学校先后建成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10门,省级教学团队2个;获湖北省优秀教学成果奖12项;受到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学生231人(次),获省级以上大学生“挑战杯”、数学建模等竞赛奖219项。研究生一次性就业率历年均达到100%,本科生一次就业率连续多年位居省属高校前列,他们以能吃苦、能干事、能创业的鲜明特色受到社会欢迎。
  学校面向世界,与美国、德国、英国、澳大利亚、荷兰、意大利等十几个国家的20余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建立了人才培养、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关系。
  学校通过以党风带教风、以教风促学风、形成优良校风,不断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近5年来,学校党委被中央组织部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学校先后被授予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高校、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半个多世纪的风雨与磨砺,半个多世纪的成就与辉煌,武汉工业学院始终与祖国共奋进。在新的历史时期,学校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秉承“明德、积学、砺志、笃行”的校训,弘扬“敬业爱校、艰苦创业、团结拼搏、追求卓越”的优良传统,努力建成国内知名、特色鲜明、部分学科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多科性大学。

2010年学术型研究生招生说明

  一、培养目标和招生计划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学校2010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500名,具体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所有专业均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生。定向生、委培生在录取之前,培养单位、用人单位、考生三方需签订定向或委培合同书,读书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其工资、福利等均由定向或委培单位负担。报考定向、委培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具备如下条件之一: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5)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
  1. 网上报名
  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按教育部、学校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受理日期为:2009年10月份(以2009年教育部公告为准)。
  2. 现场确认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加学生证)、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于2009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详见当年国家教育部的具体规定)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中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照相。

  四、考试日期和考试地点
  初试时间2010年1月(复试时间约为2010年4月)
  考试地点由各报考点另行通知

  五、复试
  我校专业课考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复试小组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考试内容为结合专业培养要求以及其他知识和能力的考核统筹考虑后确定。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另加试两门专业基础课,加试科目详见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六、录取
  录取时,学校招生计划将根据生源、社会需求、考试情况在各专业间调整。报考我校的硕士生采取按学科专业录取方法,考生报名时只需填报招生专业,不填写导师,待录取后,再进行导师和学生之间的双向选择。

  七、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年。

  八、其它事项
  1. 考生与所在单位(学校)因报考问题或自身原因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等后果,我校不负责任。
  2. 考生可登陆我校各院(系)网页查询各专业介绍及导师简介信息。
  3.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4. 请考生上网了解我校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事宜。

  九、咨询方式
  单位代码:10496
  咨询电话:************
  传    真:************
  E-mail:yjschu@whpu.edu.cn
  网    址:http://yjsc.whpu.edu.cn/
  地    址:武汉市汉口常青花园中环西路特1号
  邮政编码:430023
  联系部门:武汉工业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薛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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