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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音乐学院200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我院招收“音乐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旨在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教学、科研、创作、制作、表演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学制三年。

  三、招生专业音乐学专业(专业代码050402)、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专业代码030205)。

  四、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属于“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4、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检查标准。

  五、报名时间2006年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报考2006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分别参加国家组织的政治、外语科目统考网上报名和武汉音乐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

  1、政治、外语科目统考的网上报名时间为:2005年10月10日——31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hinayz.com.cnhttp://www.chinayz.edu.cn),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政治、外语科目统考网上报名的信息确认、照相、缴费时间为:2005年11月10日-14日。

  3、专业科目考试报名时间为:2005年11月10日—20日。

  六、报名办法1、政治、外语科目统考网上报名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inayz.com.cnhttp://www.chinayz. edu.cn),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网报成功后,考生务必记住自己的报名号和密码。报名期间,考生可以凭自己的报名号、密码和验证码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是我院指定报名点,报考我院的考生,在输入报考点时,请点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网报成功的考生,请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05年11月10日—14日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报名点,对本人报考基本信息进行确认并照相、缴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报名点电话:************,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武珞路114号)。

  2、专业考试报名考生凭“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毕业证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身份证)、体检表,到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进行专业考试报名。专业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为240元/人。

  七、考试1、统考:2006年1月14日-15日(考试地点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指定)。

  2、专业考试:2006年1月17日开始(考试地点在武汉音乐学院本院内),我院专业考试初、复试一并进行。

  八、体检考生专业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近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的结果。

  九、录取根据国家下达我院的招生计划和考生的初、复试成绩,结合思想品德、业务素质及身体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录取前须签合同(由武汉音乐学院、用人单位、拟录取考生三方签定)。

  十、入学新生入学后,我院将按规定对新生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等方面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

  十一、就业“定向”或“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普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自主择业。

  十二、说明

  1、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加试“音乐名作听辨”科目;

  2、各专业方向的预录指标待招生计划正式下达后,在我院校园网上公布;

  3、《武汉音乐学院200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各专业方向考试科目》;

  4、《武汉音乐学院200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各专业方向专业考试具体要求》;

  5、各专业方向专业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已在我院校园网上公布,与考试大纲相应的有关咨询,可拨打相关单位电话:

              作曲系************

              音乐学系************

              声乐系************

              钢琴系************

              管弦系************

              民乐系************

              音乐教育学院************

              社科部************

              研究生部************

  6、《武汉音乐学院200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各专业方向业务课考试科目及结构分值比例》;

  7、与招生有关的各种信息,将在武汉音乐学院校园网上随时发布;

  8、本招生简章由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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