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西藏研招网 > 西藏大学 > 考研调剂

西藏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录取办法

2006 年西藏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录取办法

为做好我校调剂报考其他单位硕士研究生的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本办法。

一、 调剂原则

1、 录取调剂考生的专业必须是招生计划尚有余额的专业;

2、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划定的我校所在地区该学科复试分数线要求;

3、 初试专业课至少有一门与我校相同或接近;

4、 原则上,我校不接受跨学科调剂的考生;

二、 调剂程序

1、 学校公布调剂专业及要求;

2、 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www.chinayz.com.cn )提交调剂申请;

3、 学校招办将调剂考生情况汇总,并根据成绩等材料综合评定、筛选,并将初步拟定同意接收的考生情况报招生专业所在院(部)审核,并将审核同意的考生情况表报学校审批。

4、 学校招办对学校审核同意调剂的考生发出调剂意向通知书;

5、 学校招办对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一志愿报考单位发出调档函,将考生的初试试卷等档案材料调来我校。

6、 校招办与招生专业所在院(部)对考生的试卷等档案材料进行核查,如无异议,

7、 考生复试,学校招办对其进行德、智、体考察;

8、 学校招办按照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综合评定的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

9、 核发录取通知书,并办理录取手续。

三、 符合我校调剂原则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我校将优先考虑录取:

(1) 科研成果显著或有突出贡献的考生;

(2) 国家重点院校本科毕业且所学专业与要求调剂的专业相同;

(3) 第一志愿报考院校为国家重点院校且专业课成绩均在 120 分(满分 150 分)以上的;

(4) 毕业后有志于在我区就业的;

(5) 选择我校为唯一调剂单位的;

(6) 外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

(7) 愿意调剂到我校自筹经费招生计划的;

(8) 符合教育部其他有关照顾政策的。

四、 本办法由学校招办负责解释。

西藏大学招生办

2005 年4 月15 日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