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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处具体工作职责

黑龙江科技学院 研究生处是学院研究生教育培养和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及就业等工作。

研究生处处长岗位职责

一、主持研究生处全面工作。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管理,保证研究生处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建立健全研究生培养制度,推进研究生学位课程建设和改革,提出措施,确保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三、负责带领实施研究生招生工作,促进研究生招生规模不断扩大;

四、做好研究生的招生宣传与组织工作及命题、考试与录取等方面的指导工作,并负责做好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保密工作;

五、领导制定、修改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和招生专业目录,以及各院(系)研究生的课程建设;

六、负责学位管理,根椐学位委员会的授权,办理有关硕士学位的审核和授予事宜;

七、 检查导师完成培养研究生的情况;

八、 负责本处各项经费使用的审批;

九、 积极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其他各项工作;

十、 全面完成学院下达的各项任务。

研究生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一、协助处长做好本校研究生的招生宣传、组织命题、考试录取和培养等工作,并制定发展规划, 完成好分管工作,处长不在校时,代行处长职责;

二、协助处长领导制定、修改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和招生专业目录,以及组织做好全院研究生的课程建设和基地建设;

三、主要负责研究生培养和学位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健全管理工作中的质量监控和有关规章制度,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和学位论文水平;

四、督促检查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制定、执行;

五、审核确定本校研究生开课计划;

六、提出对研究生学籍处理意见;

七、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其他各项工作;

八、做好学位管理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协助处长全面完成学校下达的任期目标任务;

十、做好研究生处的其它日常管理工作。

研究生处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职责

一、负责有关文件的收签、登记、批办、分阅、催办和保存等工作;

二、负责报刊杂志的订阅、收发和信函的收发;

三、负责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等各种计划、统计、报表等上报工作,负责相关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四、负责做好部门的计划和总结等方面的工作;

五、负责本部门资产的清查、管理和采购申报等工作;

六、统一组织安排好本部门的档案工作,并协助学校档案室做好本部门的档案工作;

七、负责研究生处网站建设和组织有关人员做好网站内容的更新工作;

八、负责管理毕业研究生论文保存及毕业学位服装;

九、负责办理接受进修研究生课程有关事宜和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审查、证书制作与发放、材料归档等工作;

十、负责研究生的教研立项和结题及管理工作;

十一、积极开展学位教育的科学研究,提高我院硕士研究生的教育质量;

十二、 承办 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招生工作人员职责

一、负责制订研究生招生计划, 制做招生简章 ;

二、组织做好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等方面的工作;

三、组织研究生报名,审查报名资格,发放准考证;

四、负责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包括: 命题、试卷印制、分发和组织安排考试、阅卷、成绩核查等各方面的工作;

五、负责组织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复试、政审和录取等工作;

六、负责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招生方面的工作;

七、负责各类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的保管、保密工作;

八、分析研究生招生情况,总结招生经验,为学校决策提供信息;

九、制定研究生招生的规章制度;

十、完成省招办交办的有关工作。

培养工作人员职责

一、 组织制订研究生教学大纲、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学位论文要求和课程进修班的教学计划等;

二、制定有关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教学管理的档案工作;

三、组织安排研究生公共课的教学和考试,协调组织研究生专业课的教学,及其它有关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方面等工作;

四、负责研究生教学用书的安排与订购,做好研究生教材建设与规划及全国研究生优秀教材遴选工作的推荐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研究生教师上课质量及教学方面的质量监督,并协助研究生课程咨询者做好听课工作;

六、不断 分析教学情况,总结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

七、负责研究生课程成绩的管理和办理成绩单等工作 ;

八、负责研究生课程建设;

九、组织研究生 导师遴选 和考核工作, 做好导师队伍的管理, 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的建设 ;

十、负责研究生与导师的双向选择工作;

十一、指导二级学院做好研究生开题和中期考核工作 ;

十二、定 期了解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完成情况,总结交流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经验;

十三、 负责研究生创新培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做好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建设工作 ;

十四、负责研究生任课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核算与审核,做好课时津贴的发放,并协助人事处做好研究生教学编制核算工作;

十五、负责研究生业务经费管理,并协同财务处对研究生业务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六、负责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教学、成绩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十七、负责组织研究生教学评估工作;

十八、协调与教学有关处室的关系,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

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人员职责

一、负责研究生教育管理文件的制订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研究生入学教育、毕业教育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并进行督促检查;

三、负责研究生证、校徽的发放工作;

四、 协调组织二级院系做好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五、制定研究生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的计划并督促实施,负责督促、检查毕业研究生的思想鉴定工作;

六、负责研究生学费、宿费的催缴工作;

七、 负责研究生的各类奖学金、各种奖励和困难补助等的评审和发放工作及助学贷款工作;

八、负责研究生班主任的选聘和考核及津贴的发放等;

九、 负责研究生“三助”工作,并做好研究生“三助”工作的管理与备案等工作;

十、 负责对违纪研究生的批评教育及处分工作,并建立违纪学生档案;

十一、负责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日常管理;

十二、负责组织每年硕士学位授予仪式;

学位学籍工作人员职责

一、负责在籍研究生人事档案和学籍的收集和保管等工作;

二、 负责研究生学期的学籍注册工作;

三、负责建立完善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档案;

四、 负责接受和审核研究生答辩申请工作并 组织安排毕业研究生的论文评审、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

五、 负责各类硕士学位和专业学位的申请受理、资格审查与学位授予及有关信息的上报工作; 六、组织安排学位委员会对毕业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审查工作;

七、做好毕业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学位授予等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上报工作;

八、做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工作;

九、做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处理、微机录入工作;

十、负责论文工作各环节的计划安排、落实,论文质量的检查、评估;

十一、负责处理学位授予过程中各种申诉问题;

十二、 负责研究生的毕业工作,整理并发送学籍档案;

十三、 负责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的发放工作;

十四 、 组织每年校级优秀硕士论文评选工作,并做好黑龙江省优秀硕士论文推荐工作;

十五、负责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评估与监督工作 ;

十六、负责国务院学位办、省学位办、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安排的有关工作。

就业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研究生就业相关制度的制订;

二、负责毕业研究生就业指导和服务;

三、负责毕业研究生生源统计及上报;

四、负责为毕业研究生及时提供就业信息;

五、负责组织毕业研究生“双向选择”和“供需见面活动”;

六、负责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查;

七、负责办理毕业研究生推荐、协议书签订手续;

八、负责指导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

九、开展与毕业研究生就业有关的调查研究;

十、做好毕业研究生的派遣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毕业研究生跟踪调查;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黑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200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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