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黑龙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及《黑龙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暂行)》(黑科大办字〔2019〕32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今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公平、科学,确保考生和复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科学选拔的原则,保证政策透明、程序合理、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严格疫情防控要求,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保障师生健康。
(三)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突出重点考察,细化程序规范,强化技术保障,消除不稳定因素。
(四)坚持问题导向的原则,针对远程网络复试各环节,采取最稳妥的方式保证复式顺利进行。
二、组织与管理
(一)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保密、信息网络、防疫、纪检等部门参加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
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学院,办公室主任由研究生学院院长兼任。
(二)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
成立由主管校长为组长,研究生学院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院长组成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组织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实施。
(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面试导师组和疫情防控组,根据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制定本学科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上报学校通过后开展复试工作。
三、复试分数线
我校复试分数线按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考生报考情况进行划定,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及时发布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上。
四、复试资格审查
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一)审查内容
1.考生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2.考生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及其相关材料。
(1)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及学历认证报告。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无证明者不予复试。
(2)应届考生还需提供学生证、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二)审查形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通过网络视频仔细审核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确保考生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并收取考生以上材料的原件彩色电子版扫描件,同时提供考生本人与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同框的照片等其他实证材料。
(三)其它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及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等项目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要在复试资格审查前主动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取得联系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交相应电子彩色扫描版证明材料供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2.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考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将再次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复试形式和内容
(一)复试形式
采取网络远程面试的形式进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学科实际情况具体细化复试要求,复试前及时向考生公布,保障复试顺利进行。对面试学生的要求:
1.参加面试的学生要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2.复试后的试题属于秘密级,不能随意泄露,不能对面试环节进行录音录像。
3.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4.学生面试时原则上需要准备双机位,一个机位对准考生,一个机位观察周围环境。如果考生确实双机位准备困难,也可以准备单机位。面试前需要考生环视面试环境,保证面试房间只有一个进出口,关闭进出口后考生背对,防止其他人员进入。
5.考生应保持双机位正常工作,机位不正常时,在影响面试效果情况下要及时提醒考生修正,不影响或影响较小时,尽量不要影响考生正常面试。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两部分内容,复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1.综合素质能力考核:40分
包括语言及逻辑表达能力10分、外国语听力和口语10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20分。重点考查考生的举止、表达、礼仪、人文素养及心理健康状况,外语听力口语的水平情况,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情况。
2.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60分
主要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科研成果、科研创新及获奖等情况,考核考生逻辑思维能力、专业应用能力以及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125100)的考生,该项考试内容为思想政治理论;报考会计硕士(125300)的考生,该项考试内容为专业综合知识40分,思想政治理论20分。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报考工商管理硕士除外),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六、复试时间和复试平台
(一)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5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学院确定。各学院根据第一志愿上线和调剂考生情况复试分批进行,并及时向考生公布复试时间安排。
(二)复试平台
复试平台采用腾讯会议,钉钉做为备用平台。
七、有关要求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通过复试、拟录取公示后方可录取。
(二)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三)远程网络复试全程采取“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复试过程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学院网络远程复试现场进行巡视,各学院纪检监察员对复试工作进行监察。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有关内容,及时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在规定的时限内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五)监督复议联系方式:
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88036418
邮箱:hkdyzb@126.com
纪委监察处:电话:88036075
邮箱:jjw88036075@eyou.com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九、录取
录取按照初试与复试成绩各占比例加权得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初试与复试成绩加权比例为7:3,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满分×100×70%+复试总分×30%
复试中有一项(包括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及格者原则上不予录取;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或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拟录取名单和相关材料,经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其它
(一)关于破格复试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经考生个人申请,所在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审核,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可参加所报考专业的复试。破格复试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破格复试参照以上规定进行。
(二)本办法由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黑龙江科技大学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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