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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科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2011研招复试方案

 


  北京科技大学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2011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要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着力提高研究生录取选拔质量;进一步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积极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同时,进一步强化对录取工作的管理,促进教育公平公正,推进研究生教育科学发展。现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3号)、《北京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11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北京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置及管理办法》(校发[2009]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以下简称“国家科学中心”)的实际情况,制订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姓氏拼音为序)
  组 长:张卫冬
  副组长:冯 强
  成 员:冯 强 金 莹 陆永浩 王坤鹏 章立军 任学冲 张卫冬
  秘 书: 王坤鹏 艾轶博

  2.复试管理工作程序
   ① 国家科学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常务工作的副总指挥担任组长,具体工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研究生院、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② 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并按学校要求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由 3-5 名教师组成,复试小组组长选派作风正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且无直系亲属参加本专业复试的教师担任。
   ③ 面试分综合面试和外语复试, 分别成立复试小组。综合面试小组由国家科学中心教师组成,外语复试小组由外国语学院教师和国家科学中心教师组成。
   ④ 国家科学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考生初选名单、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及复试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进行仔细的检查与认真的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考生如对复试工作与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负责解释。

  二、复试工作原则
   1.科学选拔。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既尊重考生的意愿,又兼顾国家建设需求和学科建设工作的需要。
   2.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自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3.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复试工作要做到全面考察,有所侧重,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4.客观评价,结果明确。业务课考核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明确的等级结果。
   5.以人为本,服务考生。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招生人数和复试分数线
   1.按照学校的要求,2011年计划招生人数 22人, 其中推免生 1 人(已复试并优先录取)。
   2.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制订的复试条件且达到国家科学中心的复试线。
   3.国家科学中心作为一个交叉科学研究中心,根据学科的不同制定复试线,具体如下: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招收的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310分;固体力学、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招收的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314分。所有专业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满分100分),60分(满分150分)。
   4.参加复试的人数按今年计划招生的人数的110%进行复试。
   5. 调剂考生须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本科毕业于985或211学校。
   5.当初试成绩总分相同时,以单科外语、数学、专业基础课、政治成绩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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