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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大学财经学院硕士生复试分数线及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江苏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财经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

  一、财经学院专业复试线


专业代码及名称
招生人数
政治
英语
专业一
专业二
总分
全日制
非全日制
020200
应用经济学
14(含推免1人)
/
44
44
66
66
330
027000 统计学
10
/
44
44
66
66
330
120201 会计学
14人(含推免1人)
/
44
44
66
66
    330
025400
国际商务
30
15
44
44
66
66
330

  注:各专业均接收调剂生

  二、复试内容要求和计分办法

  (一)复试包括资格审查、复试科目笔试、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体格检查、心理测试等。

  (二)计分办法及具体要求

  1、资格审查和体格检查以合格和不合格计。

  2、心理测试结果仅作参考,不计入总成绩。

  3、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复试科目笔试占30%,综合能力面试占6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10%。

  4、复试科目笔试、综合能力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均实行百分制。

  5、复试科目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依据《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进行。

  6、综合能力面试注重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考核成绩的依据和权重是:

  (1)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占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10%,评分依据是A本科阶段学习成绩无不及格现象,加50分。B本科阶段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学校一等奖学金加20分,获得学校二等奖学金加15分,获得学校三等奖学金加10分。同一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学校学习奖学金,以国家奖学金计分。B部分得分最高计50分。

  (2)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占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80%;

  (3)参加硕士研究生复试之前实习以及发表论文、参加课题研究等科研情况,占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10%,评分依据是有实习、实践经历占30分;发表论文情况占50分;参加大学生科研或老师课题情况占20分。

  注:(1)部分由资格审核小组打分,(2)、(3)由面试小组专家打分。(1)、(3)打分部分需考生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加分以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成绩单须由毕业学校或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大学生科研立项证明(教师课题申报书、结题证书)有主管部门公章。

  7、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取测试教师与考生问答或对话的形式进行,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测试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复试组的每位教师所给出的成绩加权平均计算后的成绩为考生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

  三、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注:考生须在复试前两天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管理系统(考生入口)”提交复试科目等信息,打印复试通知单。


复试环节
时间
内容及要求
地点
资格审查
3月24日
9:00—17:00
缴纳80元复试费和20元体检费
考生须携带初试准考证、复试通知单、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已注册的学生证,若学生证丢失,须提供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思想品德考核表(附件1)、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一张、考生在校学习成绩表(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教务处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本科期间获奖、实践证明材料,参加科研立项、发表学术论文等情况证明材料。参加国际商务非全日制定向培养形式复试的考生必须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加盖公章
三江楼1304D
体格检查
3月24日
考生领取体检表(须贴一寸近照),进行常规体检、抽血化验,无需空腹
校职工医院
心理测试
3月24日
见附件5通知说明
具体见报到处通知
复试科目笔试
3月25日
9:00—11:00
复试科目考试
具体见报到处通知
         面试
3月25日
13:30—17:30
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听说能力面试
具体见报到处通知
     师生见面会
3月25日
13:30—17:30
师生互选
具体见报到处通知
复试成绩公布
复试结束后1至2天内
复试成绩公布于学院网站
 
师生互选
拟录取名单公示后第二天
 
师生互选见面会在面试前或后进行,2018年拟招生硕士的导师简况表在研究生院网站首页查询,考生务必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第二天把填写好的“导师与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双向选择表(附件4)”电子稿发至529020149@qq。com邮箱。每位考生拟选择的导师必须写满三个志愿,推免生不参加复试,但需要参加师生互选。

  四、录取工作

  (一)我院拟录取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须调档案、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全脱产学习,人事关系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全日制定向研究生不调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签订定向培养协议。非全日制(含非定向、定向)研究生不调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原则上不安排住宿,签订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告知书(见附件2),其中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还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见附件3)。

  (二)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在资格审查、复试及体格检查合格后方能被录取。

  (三)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总分×50%。

  (四)录取原则

  1、学院复试时采用差额复试的办法进行,学术型的复试比例在120%--150%,国际商务专硕复试比例不低于150%。复试工作组根据各学科(方向)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人数确定拟录取名单(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分开排序)。

  2、复试总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五、其他

  1、学院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2、凡有亲属(指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姻亲)参加复试的教职工,必须回避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

  3、本细则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细则中未涉及部分,遵照《江苏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江大研〔2018〕2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511—88792100

  附件1:江苏大学2018年考生思想政治考核表.doc

  附件2:非全日制研究生拟录取告知书.doc

  附件3:定向培养协议.doc

  附表4:江苏大学导师与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双向选择表.doc

  附件5:关于2018年研究生复试期间开展心理测试的相关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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