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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流程

时间工作项目执行单位
或执行人
4月20日前 研究生处将成绩单、培养计划、学术活动登记表、教学实践考核表、社会实践考核表、中期筛选考核表、开题报告表、论文中期检查表交各学院研究生秘书 研究生处
各学院研究生秘书 
5月8日前 研究生到研究生秘书处交
1、盲审论文2本
2、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的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原件核对后可取回
3、论文评阅费(200元)
4、答辩申请表(网上下载) 
学位申请人
秘书
研究生 
5月10日前 研究生秘书交:
1、盲审论文(每人2本)
2、论文评阅费(每人200元) 
秘书
研究生处 
5月25日前 1、研究生处将盲评结果反馈给学院秘书
2、秘书将盲评结果反馈给研究生
3、研究生修改论文并装订成册至少10本 
研究生处
秘书
研究生 
5月30日前 秘书将毕业研究生的答辩申请表及本学院的答辩材料汇总表交研究生处审核 秘书
研究生处 
6月1日
至20日 
1、答辩
2、答辩需准备材料《学位申请书》、论文评阅意见书及论文等级评价表(2份)、答辩委员会委员用论文、答辩表决票、分委员会表决票
3、研究生上交电子版论文
4、研究生填写《学位授予人员数据登记表》交秘书 
分委员会
秘书
答辩秘书
研究生 
6月25日前 1、召开学位分委员会会议,形成建议授予学位决议
2、推荐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学位分委员会 
6月底 1、汇总答辩材料,准备校学位委员会会议
2、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议
3、填写学位证书,整理学位申请材料,形成学位档案 
校学位办 
7月初 学位授予大会,颁发学位证书 校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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