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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际关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国际关系学院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学校目前拥有1个博士点(与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联合培养国际关系专业博士研究生)、15个学术型学位硕士点(国际政治、国际关系、世界经济、国际公共采购学、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公共外交与文化传播、国际关系与国际法、国际事务管理、中外政治制度、英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通信与信息系统、应用化学)、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翻译硕士、法律硕士、工程硕士、警务硕士),涵盖法学、经济学、文学、工学等4个学科门类,在校全日制研究生近500人。
  二、招生人数
  我校2015年拟招收硕士生约300名(含推荐免试生),包括学术型硕士生160名、专业学位硕士生140名。具体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考条件和要求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或网络教育学生;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两年及以上人员(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为止);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6.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四)上述第4、5类人员属于同等学力考生,此类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一篇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不少于5000字)。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的有关要求和我校招生体检标准。
  (六)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生者,除符合上述条件外,毕业专业应为法学专业;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生者,除符合上述条件外,毕业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
  (七)报考我校硕士生的方式有三种:推荐免试、全国统考、单独考试。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除必须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或四年以上(从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或研究生毕业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
  2.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或已成为业务骨干,并由所在单位推荐。
  3.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以定向就业的方式报考。初试时间与全国统考的时间一致,且必须在我校参加考试。
  (八)推荐免试生必须是经考生所在毕业学校(学校必须有教育部批准的推荐免试资格)确认资格、在统考报名前通过我校复试并被接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详细内容请查看《国际关系学2015年招收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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