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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2011研招复试方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2011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方案

  一、复试规则
  1、坚持标准统一、公平公正、程序公开、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复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3、复试的重点在于考察考生的法律基本理论知识、与本学院的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有关的法学专业知识、技能和创新能力、英语口语和听力水平、逻辑思维能力、反应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面试由法学院教师组成的考评小组进行评分。考评小组评定后,成绩过低的考生须进入第二轮面试。第二轮面试的考评小组主要由教授组成。

  二、复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
  2011年4月9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 宁远楼104(国际法)和宁远323(其他学术型法学专业);
  2011年4月9日(星期六)下午13:30-15:30 诚信楼102教室,法硕(法学);
  2011年4月9日(星期六)下午13:30-15:30 宁远楼236教室,法硕(非法学);

  面试:
  4月10日上午8点30分起法学各专业硕士面试,请考生提前15分钟到宁远楼732候考;
  4月10日下午12:30点起法硕(法学)面试,请考生提前15分钟到宁远楼732候考;
  4月10日下午14点15分起法硕(非法学)面试,请考生提前15分钟到宁远楼732候考; 面试考场设置在法学院办公室(宁远楼7层)。

  三、复试的方式及内容
  1、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面试中进行。
  2、复试内容包括法律基本理论知识、与本学院的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有关的法学专业知识、技能和创新能力、英语口语和听力水平、逻辑思维能力、反应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在面试过程中,考生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选择题目。
  4、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四、成绩评定标准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
  2、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初试成绩占70%;
  3、复试合格者,按照初试成绩百分制的70%加复试成绩百分制的30%之和进行总成绩排序。

  五、考生须知:
  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复试登记表,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及候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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