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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一所规模适度的多科性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进入国家高等教育“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等院校和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现拥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统计学、政治学、外国语言文学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外国语言文学、政治学、公共管理、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中国语言文学1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翻译硕士、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税务硕士、应用统计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和审计硕士(2019年恢复招生)等12个专业学位。

  经过多年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教育已经进入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时期。展望未来,学校研究生教育将以培养高素质领军创新人才的博士生、国际化拔尖创新人才的学术型硕士生和高层次复合应用人才的专业硕士为目标,以“提高质量、突出特色、打造品牌、办出水平”为理念,以科研为导向,坚持国际化办学特色,创新研究生人才选拔方式,改革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激发研究生科研创新活力,健全教育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为国家乃至全球发展输送更多更优秀的高端拔尖创新人才,早日将学校建设成为国际化水平领先的国内知名大学。

  欢迎港澳台优秀考生报考我校。

  一、报名

  报名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五)报考法律、工商管理等专业研究生,还应符合内地(祖国大陆)当年招收相关专业研究生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具体参照我校2019年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相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报考类别

  港澳台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读制)两种。

  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相关收费标准和待遇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相同。

  (三)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纳报考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

  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负责组织进行。

  (四)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在2019年1月1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六)报考地点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钟惠娟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报考地点,并在该报考地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七)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19年3月20日至4月1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

  报考硕士生须应试一门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报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须应试外国语及管理类综合能力)。硕士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均为150分(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管理类综合能力考试满分为200分)。

  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内容、方式另行通知。

  (二)初试地点、时间

  根据各考点具体安排执行。

  初试地点: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初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至14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4月14日9:00-15:00进行。

  (三)复试地点、时间

  复试地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复试时间:2019年5月25日前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录取和体检

  根据考生的报名数据、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通知书于2019年6月由我校寄发考生本人。

  四、入学

  新生于2019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招生单位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至三年。

  学位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六、其他

  1.关于奖学金:向港澳台学生设立港澳台研究生奖学金(咨询电话:86-10-64496309)

  2.本章程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3.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诚信楼801研招办

  邮编:100029

  联系电话:86-10-64492151

  传真:86-10-64495202

  Email:yzb@uibe.edu.cn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网址:yjsy.uibe.edu.cn

  附件(各专业考试科目请参考以下专业目录):

  硕士招生专业目录(港澳台学生不考101思想政治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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