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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报考类别、条件及注意事项

    报考电子科技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有以下四种类别: 1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2 、参加单独考试; 3 、参加全国联考( MBA ); 4 、接收推荐免试生。

    ( 一 ) 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

    ( 1 )拥护中国共产党,愿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 2 )考生的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 9 月 1 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体检标准。

    (二)单独考试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 1 )符合前述中的第( 1 )、( 3 )各项要求;

    ( 2 )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四年或四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

    获硕士学位后或博士学位后工作二年或二年以上,业务优秀的在职人员,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

    (三)全国联合考试报名参加全国联合考试(如 MBA )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 1 )符合前述中的第( 1 )、( 3 )各项要求;

    ( 2 )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三年或三年以上;大专毕业后连续工作五年或五年以上;硕士学位毕业后连续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者。

    (四)接收推荐免试生我校优先接收经毕业学校确认具有推荐免试资格并通过我校复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凡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我校的考生(含推荐免试生),可在考生所在地到当地省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凡参加单独考试和全国联合考试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到我校报名。

    报名时间:

    根据教育部的安排,报考 2005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1 、网上报名阶段:考生在 10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期间,通过登录教育部指定的研究生报名网站(网站名称尚未确定, 9 月中下旬可通过下列网站: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信息网, 中国研招网,或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

    考生通过报名网站上的提示和要求,填写考生的基本信息和报考信息并确认提交。要求考生在网上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

    2 、资格审查阶段:考生在 11 月 10 日至 14 日持网上报名后的信息表(含报名号和密码)到教育部指定的当地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缴纳报名费和现场照相。电子科技大学报名点只受理第一志愿报考电子科技大学的考生的报名、考试事项。

    进行资格审查时,在职人员和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原件;现役军人持毕业证(或学位证)和军官证原件。

    考试时间: 2005 年 1 月。具体时间见准考证上的安排。

    考研成绩公布后,考生可根据准考证号登陆网站或经信息台公布的电话查询。

    招生专业目录及说明(一)电子科技大学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非应届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推荐免试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二)本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含本校的推荐免试生、接收全国各高校的推荐免试生、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定向)招生数和国家计划外(自筹、委培)招生数。具体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人数为准。

    招生专业目录中标有 ★ 符号者,为我校有权招收博士生的专业。标有 ▲符号为国家重点学科。

    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指导教师栏中导师姓名后标有 △ 者为教授、博士生导师;标有 * 者为教授;其余为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的其他高级职称。

    招生专业目录中导师姓名后标有 r 符号者,为有权指导软件工程硕士专业资格的导师。

    注意:凡以同等学力资格(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研究生的考生,初试、复试合格后,还必须加试两门专业课,加试合格方能被录取。

    初试合格的同等学历考生,请在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表 中任选两门(初试中已试科目或相近科目不能再选考),并于 2005 年 3 月 21 日— 25 日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加试科目登记手续(外地考生可书面申请登记)。凡未登记的考生,将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其考试科目。

    加试时间:在复试前两天进行。(复试及加试时间见复试通知书,一般安排在每年 4 月中旬。)

    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生简章

    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有利于优秀在职人员报考硕士生,鼓励他们安心本职工作,也有利于送培单位保留人才,我校 2005 年继续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生,录取后作为委托培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一、报考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思想政治表现好,身体健康,工作业绩突出;

    2 、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或四年以上(计算到 2005 年 9 月 1 日)的在职人员。

    3 、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介绍信。

    二、报名手续

    1 、报名时间:与国家统考报名时间和方式一致。

    2 、报名地点: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办。

    3 、考生须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委托培养研究生的介绍信、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方能报名。

    三、考试方法

    1 、考试时间:与全国研究生统考时间一致。

    2 、考试地点:电子科技大学。

    3 、考试科目:(全部由我校自行命题)( 1 ) 政治:( 111 )( 2 )   英语:( 211 )语法词汇、完形填空、阅读理解、翻译和写作( 3 )   高等数学:( 315 )( 4 )   专业基础课:与我校 2005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统考的专业基础课相同。

    ( 5 )专业课:安排在复试中进行,复试的内容及形式参看《复试科目一览表》。

    四、招生专业、研究方向、指导教师与统考招生专业目录相同。

    五、招生指标:共计 25 名,每个学科专业录取不超过 3 名。

    六、培养方式

    1 、录取考生均实行委托培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委托培养费由委培单位负担(工资由原单位发给)。

    2 、学制二年半至三年。

    3 、具备培养条件的单位,可与学校进行联合培养,由学校聘请该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家做兼职导师,学生在校课程学习完后,回原单位结合科研或工程项目进行论文工作,论文指导工作由我校导师与委培单位兼职导师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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