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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2013年硕士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办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复试重在考察考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我校一般按1:1.2进行差额复试,但各专业具体复试人数可根据报考情况进行调整,原则上达到我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均有机会参加复试。初试、复试成绩各占50%,按总成绩择优录取。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办法如下:
  一、复试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客观评价,坚持以人为本,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
  1.领导机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校长任组长,研究生院、纪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
  2.实施机构: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具体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组长:学院分管副院长
  成员:学院相关领导
  专家教授1人
  研究生科科长
  3.复试小组:由5人(含)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学院对复试小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确保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复试内容
  1.专业笔试(MBA、MPA100分,其他专业200分,取整数):时间120分钟
  笔试科目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调剂专业)对应的复试科目,详见招生简章,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MBA、MPA考生必须参加政治理论考试。学院另有要求的按学院要求执行。
  2.外语面试(MBA、MPA50分,其他专业100分,取整数):时间不少于5分钟
  口语50分、听力50分。
  3.综合面试(MBA、MPA150分,其他专业200分,取整数):时间不少于15分钟
  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意识)、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说明:复试小组须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复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及单项成绩均达到满分的60%。
  四、时间安排
  3月9日(星期六):公布学校复试线、复试工作办法
  3月12日(星期二):公布学院复试线(不低于学校复试线)、学院复试安排
  3月13日(星期三):开放学校硕士复试系统、复试费网上交费系统
  
  3月19日(星期二):第一批复试学院资格审查
  3月20日(星期三)至3月24日(星期日):第一批学院复试(含调剂)
  3月25日(星期一):第一批学院复试成绩公布
  
  3月26日(星期二):第二批复试学院资格审查
  3月27日(星期三)至3月31日(星期日):第二批学院复试(含调剂)
  4月1日(星期一):第二批学院复试成绩公布
  
  4月2日(星期二):复试工作结束,上报录检
  5月:发放调档函及录取通知书
  
  说明:(1)学校硕士复试系统网址:yz.uestc.edu.cn/ssfs。(2)考生网上交复试费120元及体检费83元,再自行打印复试通知单或调剂申请单及体检表。(3)考生凭复试成绩单、体检表到校医院(沙河校区或清水河校区均可)各科室体检,可自行选择体检项目顺序。无论在我校参加复试或调剂的次数多少,复试体检费只需交纳一次,且只需参加一次体检。(4)复试调剂信息以硕士复试系统为准,学校不再单独公布复试名单。(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包括经教育部批准备案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的考生、按规定年限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等须在复试前到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6)补报导师、复试科目,专业学位导师可选择研招网导师介绍该学院的任意导师,或咨询学院研究生科,已报导师不能更改,如需更改请在学院研究生科资格审查时申请办理。(7)第一批复试学院名单:001学院(081000、081001、110505专业),002学院,003学院(080903、085209专业),005学院,006学院,007学院,012学院(MPA专业),017学院,019学院,024学院,026学院。(8)第二批复试学院名单:001学院(080300、085202、085208专业),003学院(其他专业),004学院, 008学院,009学院,010学院,011学院,012学院(除MPA外其他专业),013学院,016学院,018学院, 022学院。(9)沙河校区(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二段4号)复试学院名单:003学院、004学院、005学院、009学院、011学院。(10)清水河校区(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复试学院:001学院、002学院、006学院、007学院、008学院、010学院、012学院、013学院、016学院、017学院、018学院、019学院、022学院、024学院、026学院。(11)学院复试前资格审查要求:考生须带复试通知单或调剂申请单、身份证原件、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往届生)、学生证原件(应届生)、体检结论。(12)第一批复试学院于3月25日(第二批复试学院于4月1日)向研招办报送复试成绩电子版,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公布。(13)学院另有要求的按学院要求执行。
  五、调剂
  要求:(1)考生分数达到第一志愿专业对应国家一区复试分数线(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前提前进行院内调剂、校内调剂的考生,如分数未达到国家一区复试分数线,则复试成绩无效)。(2)考生分数达到申请调剂学院调剂专业的复试分数线。(3)考生考试科目与申请调剂专业考试科目对等,即:统考科目专业可申请调剂对应自命题科目专业,统考数学一专业可申请调剂统考数学二、三等(理学自命题数学可视为统考数学一),以此类推,反之不能申请调剂,且原则上只能在同一学科门类申请调剂。(4)调剂信息第一时间发布在学校硕士复试系统,不接收电话、邮件、来人来函等其他方式申请,不需登录全国研招网调剂系统。(5)申请调剂到430140项目管理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相应的报考条件,见招生简章。(6)单独考试强军计划不能调剂专业。(7)第一志愿已上线或已申请调剂的考生,参加复试前想放弃第一志愿或放弃原有调剂志愿(以下简称原志愿)的,须由本人提出如下内容的书面申请:“本人经审慎考虑,虽然已上线可以参加复试,仍然决定放弃原志愿进行校内调剂,并知悉‘第一志愿、院内调剂、校内调剂、校外调剂’的录取优先顺序。(附考生编号、本人签名、需放弃的原志愿学院和专业、日期)”。书面申请须由原志愿学院研究生科签字盖章同意后,再交至研招办。此申请从学校硕士复试系统开放之日起开始办理。如原志愿没有上线或没有录取,需参加校内调剂的,无需此申请。如报考学院和专业均不变,只需调剂导师的,可以在学院研究生科资格审查时申请办理,或在复试过程中由学院直接调剂,无需此申请。(8)以上要求以教育部最终公布文件为准,如调剂不符合教育部文件要求,则复试成绩无效。
  1.院内调剂:报考学院不变,但需调剂专业或导师。
  说明:考生登录学校硕士复试系统,填报调剂申请,打印调剂申请单交学院研究生科,具体办法按学院要求执行。
  2.校内调剂:报考学校不变,但需调剂学院。
  说明:(1)考生登录学校硕士复试系统,填报调剂申请,打印调剂申请单交调入学院研究生科,具体办法按调入学院要求执行。(2)考生专业笔试成绩校内各学院互认,但学院另有要求的按学院要求执行。考生也可申请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组织的专业笔试(笔试试卷由学校统一调取,考生无需办理任何手续),是否受理由各学院自定。(3)如体检表已交第一志愿报考学院,调入学院研究生科直接与该学院联系确认(可在后期集中办理),考生无需再交体检表。
  3.校外调剂:除MBA、MPA外,我校其他专业均不接收校外调剂。
  六、上报录检
  1.录取优先顺序为:第一志愿、院内调剂、校内调剂、校外调剂。
  2.同一优先级按总成绩(初试+复试)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复试总分及单项成绩达到满分的60%才能被录取。
  3.拟上报考生经公示、教育部5月录检合格后才确定为正式录取,正式录取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4.我校录取的研究生如未在我校完成全部培养过程,取消所有奖学金及其他奖励待遇。
  5.调档:录取类别为非定向或自筹的新生必须在9月1日前将个人档案调入学院,5月发放调档函,邮寄地址为学校硕士复试系统登记的考生通信地址。委培协议:除强军计划、国防生外,其他录取类别为定向或委培的新生必须在9月1日前将委培协议书一式三份交学院研究生科(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资料下载”,除研招办签字盖章留空外,其他内容均需如实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录取通知书:5月发放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为学校硕士复试系统登记的考生通信地址。
  七、复试纪律
  1.复试小组成员应由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责任心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等相关工作。
  2.各学院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
  八、监督与复议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由研招办通知考生复议结果。
  3.研招办投诉和申诉电话:************-112,邮箱:yzb@uestc.edu.cn。
  4.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投诉和申诉电话:************(沙河校区)、************(沙河校区)、************(清水河校区),邮箱:jjs@uestc.edu.cn。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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