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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学技术研究院考研复试细则

  一、电子科学技术研究院(简称:电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专业

第一单元

(政治理论)

第二单元

(外国语)

第三单元

(业务课一)

第四单元

(业务课二)

总分

080300

光学工程(学术)

45

45

70

70

300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学术)

45

45

70

70

310

080902

电路与系统(学术)

45

45

70

70

310

080903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学术)

45

45

70

70

310

080904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学术)

45

45

70

70

310

081001

通信与信息系统(学术)

45

45

70

70

310

081002

信号与信息处理(学术)

45

45

70

70

310

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学术)

45

45

70

70

310

085202

光学工程(应用)

45

45

70

70

290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应用)

45

45

70

70

290

085211

计算机技术(应用)

45

45

70

70

290

  注:1.085202“光学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与“计算机技术”专业为专业学位专业。
  2.085202“光学工程”可选择080300“光学工程”专业对应的导师;
  “电子与通信工程”可选择以下方向:01通信与信息系统02电路与系统、03电磁场与微波技术、04信号与信息处理、05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09卫星导航、10EDA、11电子系统软件测试所对应的导师;
  “计算机技术”可选择: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对应的导师。
  二、复试细则(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1.第一志愿报考电科院并达到对应专业复试线及单科线的考生:
  请登陆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硕士复试”(yz.uestc.edu.cn/ssfs)打印复试通知单。
  2、调剂考生(包括院内调剂和校内调剂)。
  1.电科院各专业均接收调剂,调剂分数线同复试分数线。
  2.考生登录学校研招网“硕士复试”,填报调剂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16日(周一)21:00。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其他学院已上线,但仍希望调剂电科院的考生:
  第一志愿已上线或已申请调剂的考生,参加复试前想放弃第一志愿或放弃原有调剂志愿(以下简称原志愿)的,须由本人提出如下内容的书面申请:“本人经审慎考虑,虽然已上线可以参加复试,仍然决定放弃原志愿进行校内调剂,并知悉‘第一志愿、院内调剂、校内调剂、校外调剂’的录取优先顺序。(附考生编号、本人签名、需放弃的原志愿学院和专业、日期)”。书面申请须由原志愿学院研究生科签字盖章同意后,再交至研招办。此申请从学校硕士复试系统开放之日起开始办理。如原志愿没有上线或没有录取,需参加校内调剂的,无需此申请。如报考学院和专业均不变,只需调剂导师的,可以在学院研究生科资格审查时申请办理,或在复试过程中由学院直接调剂,无需此申请。
  三、复试内容
  电科院参加学校第一批复试(含调剂生)。
  专业笔试(200分,取整数):时间120分钟
  笔试科目见下表,由电科院自主命题,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参考书目见招生简章。

专业

笔试科目

080300

光学工程

数字电路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微波技术基础

080902

电路与系统

模拟电路或电路分析基础

080903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数字电路

080904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微波技术基础

081001

通信与信息系统

数字电路

081002

信号与信息处理

模拟电路

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程序设计》(C语言)

085202

光学工程

数字电路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微波技术基础或《程序设计》(C语言)或模拟电路

085211

计算机技术

《程序设计》(C语言)

  注:(1)调剂考生需参加电科院复试,复试时间同第一志愿考生。
  (2)调剂考生复试科目可以选择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对应的复试科目也可以选择所调剂专业对应的复试科目,但所选择的复试科目需在电科院复试科目中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2.外语面试(100分,取整数):时间不少于5分钟
  口语50分、听力50分。
  3.综合面试(200分,取整数):时间不少于15分钟
  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意识)、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要求:复试小组须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复试总分及单项成绩均达到满分的60%才能被录取。
  四、时间安排
  (一)第一批复试(第一志愿与调剂同时复试)
  1.3月13日(周五)下午14:00电科院复试咨询会(地点:清水河校区品学楼A110)
  (1)电科院介绍(电科院情况简介、研究生培养情况、复试办法答疑);
  导师情况介绍。
  2.3月13日(周五)晚上19:00电科院复试经验交流会(地点:清水河校区品学楼A110)
  3.3月18日(周三)9:30—15:00,资格审查
  地点: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西二门)研究院大楼216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具体位置见现场标识(研究院大楼侧门乘坐电梯到二楼)。
  考生须带齐:
  (1)复试通知单(或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上打印的调剂申请单)
  (2)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往届生)、学生证原件(应届生)
  4.3月19日(周四)上午9:00-11:00,复试——专业笔试;
  地点: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品学楼A107。
  5.3月19日(周四)下午13:30-17:00,复试——外语面试;
  地点:研究院大楼415A、415B。
  6.3月20日(周五)上午9:30起,复试——综合面试;
  地点:电子科大清水河校区,详细地点、分组及安排请在19日(周四)笔试时查询。
  五、拟录取
  1.录取优先顺序为:第一志愿、院内调剂、校内调剂,新生奖学金评定优先顺序与此相同。
  2.同一优先级按总成绩(初试+复试)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新生奖学金评定与此相同。复试总分及单项成绩达到满分的60%才能被录取。
  3.我校录取的研究生如未在我校完成全部培养过程,取消所有奖学金及其他奖励待遇。
  六.其他:
  1.考生在复试前,请登录http://www.xlzx.uestc.edu.cn进行综合测评。
  2.复试成绩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学院不单独公示。
  3.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学院不单独公布,请考生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学院不再受理考生关于是否拟录取的相关咨询。
  4.其他细则请参照《电子科技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办法》。
  5.本办法由电科院负责解释。
  地址:清水河校区研究院大楼216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研究院大楼侧门乘坐电梯到二楼);
  电话:************谢老师、宋老师;
  学院网站:www.riest.ues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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