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2011年推荐免试硕士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所: 根据教学司〔2010〕24号《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各学院、研究所:
根据教学司〔2010〕24号《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从2010年9月10日—10月21日在2011届(2007级)本科毕业生中进行推荐免试攻读2011级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为了更加突出推免生工作机制的创新,切实加强规范化管理,着力提高推免生质量,确保推免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如下:
一、 名额分配原则
根据教育部精神,为了进一步促进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2011年推免生名额仍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部分。学术型名额用于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专业学位名额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专业学位。为了加强校际交流,有部分推荐到其它招生单位的名额。
1、各学院推出推免生名额的分配原则
1)推校外学术型名额分配,根据各学院毕业生人数,按每160个毕业生分配1个推校外名额。
2) 推校内学术型名额分配,考虑各学院毕业生人数和学科类型确定推出名额,具体分配原则如下:
①以学院毕业生人数为基数,按每25个毕业生分配1个名额,在此基础上考虑学科类型适当增加名额。
②学科类型包含以下几种情况:国家级学科(含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学科)增加4个省级学科(含重点学科和建设学科)增加2个,省级扶持学科和艰苦学科增加1个,对同时兼顾两种类型的学科按最多的类型增加。
③为了保证每个学科点接收推免生不低于2个,对毕业生人数少的学院,按照每个学科点接收2个确定总推出名额。
3)推荐校内的专业学位名额分配,考虑各学院毕业生人数和领域个数确定推出名额。按每33个毕业生分配1个名额,同时考虑每个专业学位不超过7个,不低于2个,最后确定推出总名额。
2、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名额分配原则
1)接收学术型名额的分配原则:在总推出名额的基础上给各硕士点进行分配,每个二级硕士点接收推免生个数为2个,考虑学科类型再适当增加,其余名额由一级硕士点接收;因2011年部分直属研究所独立招生,研究所接收的推免生由相关学院推出,研究所的每个学术型专业接收推免生为1个。
2)接收专业学位名额的分配原则:在总推出名额的基础上给各专业学位进行分配,学院每个专业学位接收推免生个数不超过7个,不低于2个;研究所每个专业学位接收推免生个数为3个。三个新增的专业学位接收推免生数个数为2个。
二、候选人的推荐条件
根据教育部通知精神,要把推免生工作作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选拔创新人才的重要措施;要推荐本科生中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的学生,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好,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通过CET-4
3、前三年学习中一般不能出现不及格课程
4、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位、独立学院、三校生)。
5、综合排名计算办法,一般应按三年的学习成绩加权平均计算。为了加强学生的素质教育,在综合排队时应考虑到学生遵守校规校纪、参加社会实践、各种比赛、评比获奖等综合因素,其占综合排名的比例不超过5%,具体计算办法由各学院自定。
综合排名计算公式=学习成绩加权平均成绩*95%+综合素质*5%
三、推荐办法与工作程序
1、各学院必须成立有关负责人和教师代表5人组成的推荐小组,院长担任组长,院党委书记和相关直属研究所所长担任副组长。
2、在推荐工作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学院推荐出的候选人名单要公示。
3、推校外的以1:1比例推荐。推校内的候选人需确定学术型和专业型,推校内的学术型以1:1.5比例推荐,推校内的专业型按1:2推荐。各学院根据研究生院下达的推荐候选人名额,按照专业、年级综合排名顺序确定候选人。
4、研究生院组织候选人进行外语、数学(或专业基础课)的选拔考试。
5、研究生院根据选拔考试成绩,采用择优录取的办法确定各学科、专业的拟录取名单。如本人不同意所推荐的专业,将取消其推免资格,按照该专业候选人的排名次序依次替补。
6、推外校的学生,经研究生院同意后到教务处审核成绩。
7、推校外的学生,如未能收到外校接收函者,可参加我校组织的选拔考试,按推校内的推荐程序进行,不参加考试者,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四、时间安排
1、9月10日由研究生院向学院下达推免生名额。
2、9月18日前各学院上报以下材料:
①向研究生院上报推校内候选人的名单、推荐表及数据库②向研究生院上报推校外的推免生名单、推荐表及数据库③向教务处上报推校外推免生名单④推荐领导小组名单。
(注:库结构和推荐表由研究生院统一下发)
3、9月21日前研究生院到教务处审核各学院上报推免生候选人的成绩和推荐表。
4、9月26日上午推免生候选人到研究生院报名参加选拔考试并领取准考证,按照省考试中心规定考试费每门30元,两门共交60元。
5、9月28日-¬¬¬--29日研究生院组织选拔考试
考试时间:28日晚6:00—8:30 (英语)29日晚6:30—8:30数学(特殊专业为专业基础课)
考试地点:9月26日研究生院网上公布
考试内容:
1)一般专业考试科目为:英语和数学
2)特殊专业考试科目为:
体育专业: 英语和专业综合基础
法学专业: 英语和马克思主义理论
设计艺术学专业(轻纺学院):英语和设计基础(3小时)
建筑设计专业: 英语和建筑设计(3小时)
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学位)、设计艺术学(机械学院):
英语和产品设计表达(3小时)
英语专业考一门英语综合(3小时)
英语按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大纲进行命题
数学按照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大纲的数学一(不含线代和概率)进行命题。
参加考试的同学需带准考证、学生证或身份证。艺术类的考生自备画图工具。
6、10月8日将在网上公布参加复试名单;
7、10月9日上午体检,下午复试(地点由各学院通知学生),复试费用按每人60元由各学院收取;
8、10月12日各学院将复试结果报研究生院;
9、10月15日研究生院在网上公布拟录取结果;
10、10月16前日推校外的推免生把接收单位的接收函交到我校研究生院。
11、10月19日上午拟录取的推免生到各学院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和登记表;
12、10月22日拟录取的推免生务必把《推免生登记表》交到各学院,登记表由各学院推荐小组组长统一签字后交到研究生院。
13、10月24日-31日,推免生持报名校验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所有推免生(含推校内和推校外)务必选择太原理工大学报名点报名,报名点代码为1402。推免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严格按照学院复试时确定的专业提交报名信息,如发现信息不真实者,取消推免资格。
14、11月10日-14日到太原理工大学报名点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五、其它事宜
1、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凡是被拟录取的推免生不能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2、推免生在入学前,如有违犯学校有关规定或课程考试、毕业设计不及格等情况,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推免生录取后,按国家计划内培养。
太原理工大学201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组
组 长:许并社 王秀珍
副组长:吕永康
成 员:闫广发 张建文 杨兆建 卫英慧 宋建成 张雪英 陈俊杰 雷红刚
孙西欢 李瑞丰 赵阳升 戴晋明 高丽珍 王绪柱 牛冲槐 任晋军
王云才 史彦虎 刘 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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