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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200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在有关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能力,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人才。
  
  二。学习年限:
  
  一般为三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符合体检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4.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有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报名日期:
  
  2005年3月1日至3月30日本校2005年博士生招生为一次
  
  五。报名地点:
  
  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外地考生可函报)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邮编:300222.
  
  六。报名手续: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领取有关表格并交纳报名费200元及一寸免冠照片3张(贴在准考证、体检表和登记表上)。
  
  2.报考人员需通过所在单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送交下列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
  
  ②两名与本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推荐书
  
  ③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复印件
  
  ④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录取前交)
  
  ⑤政审意见
  
  七。考试:
  
  1.考试方式:实行考试与推荐、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方法。
  
  2.考试科目:外国语(含听力)和两门业务课。
  
  3.考试时间:2005年5月(具体日期以准考证为准)。
  
  4.考试地点:天津科技大学
  
  八。报考费用:
  
  考生报考的报名费、体检费、往返路费、食宿费等由本人自理。
  
  九。学习费用:
  
  计划内招收的博士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的规定办理。单位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计划外博士研究生,每年交学费一万元,食宿费自理(学校可提供不同档次的公寓、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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