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藏医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方案
根据国家教育部《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为科学规范的实施我院2
根据国家教育部《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为科学规范的实施我院2012年民族医学(藏医)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各项环节,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参加我院2012年民族医学(藏医)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考即初试合格后(暂不执行推免生制度),由我院根据当年招生计划确定并公布具备参加复试资格考生名单,复试合格方可录取。
二、复试实行差额考试办法
我愿将根据今年报考硕士研究生生源和考生初试成绩,结合今年招生规模与教育部公布的《2012年全国研招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确定参加复试名单,实行差额复试。详见《西藏藏医学院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三、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院一级管理模式
学院将专门设立由院领导负责的“西藏藏医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察组”、“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专家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督察组与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监督执行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中各项规定与办法的实施、考生资格审查、复试命题、评卷以及后续招生录取等工作内容的组织与落实,负责招生工作中发生的各类问题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各项工作将执行组长负责制。详见《西藏藏医学院关于成立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组的决定》、《西藏藏医学院关于成立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专家小组的决定》。
四、复试与录取办法的制定
学院研究生部将在以往工作基础上,结合国家教育部与自治区教育厅最新颁布实施的各项招生考务工作制度及要求,制定公布复试规则和具体录取办法,组织实施复试与录取工作内容,确定各学科基本复试要求,并呈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备案。
五、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必须在复试前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完成。审查小组应认真审查考生下述材料,并在考生《思想政治审查表》及复试情况记录本上填写相应审查意见。
1.本科统考考生:①复试通知书;②《思想政治审查表》;③初试准考证;④身份证原件;⑤毕业证书原件;⑥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出具学生证、本科期间学习成绩表及学校主管部门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⑦外语、计算机等级过级证书原件;⑧近三年参加科研活动、发表论文情况证明(科研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论文需提交原件)等。
2.同等学力考生: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两篇省级以上论文原件;②从事该专业临床或相关工作两年以上的详细证明及基本业绩材料(须加盖所在医疗、教学单位医务与人事部门公章)。
3.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考生诚信评判制度,我院将实行《报考西藏藏医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签字制,因此,所有考生在复试之前,必须认真阅读《西藏藏医学院关于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签定诚信考试承诺书的公告》,并在《报考西藏藏医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签字后方可参加复试。
六、复试基本内容、形式、程序及具体要求
根据本专业特色与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具体要求,特制定以下复试办法与程序。
1.复试内容及形式:
(1)专业综合考试。闭卷笔试,满分150分,考试时间2小时;
(2)思想政治综合考试。闭卷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
(3)业务综合素质面试。口头分析答题,满分50分,时间15分钟;
(4)英语基础测试。听力与口语面试,满分50分,时间15分钟;
(5)业务水平与科研能力评价。将根据考生提供的近三年论文与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论文原件、科研项目申报书(结题书)或有效证明)综合评析加分,加分额度为0-30分,由复试专家小组集体评定;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闭卷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各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
复试总成绩为380分(不含同等学力加试),其中专业笔试成绩约占复试总成绩的40%,80分以上(含80分)及格;思想政治笔试约占复试总成绩的26%,60分以上(含60分)及格;专业素养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13%,30分以上(含30分)及格;英语基础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13%,20分以上(含20分)及格;科研、论文成果综合评分约占复试总成绩的8%。各项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和复试专业笔试科目不同,具体内容参照当年招生专业计划与考生研究方向确定。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时间以每门1.5小时计共3小时,每份试卷满分100分,均以60分以上(含60分)为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直接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作为录取同等学力考生重要依据,不及格则不予录取。
复试与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详见《西藏藏医学院2012招收攻读藏医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列表》。
2.复试程序及具体要求:
(1)复试程序详见《西藏藏医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规则及程序》。
(2)具体要求:复试内容由学院复试专家小组参考今年招生专业计划与研究方向确定实施,考生必须参加招生单位安排的所有复试内容。
业务综合素质面试含两项内容:一是从一定数量的专业基础知识题库中,通过抽题解答方式,考察该生对专业综合知识的熟悉、掌握能力;二是通过解答专家现场提问,考察学生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应用及对学科前沿的了解与科研能力。两项各占业务面试总分的50%。
英语基础测试亦含两项内容:一是通过抽题解释英语短文,考察其英语听力与词汇量;二是通过解答专家现场提问,了解学生英语表达能力及熟练程度。两项各占英语面试总分的50%;
业务与英语复试小组分别由3-5名资深专家组成,专家现场为每位考生打分,平均得分当场宣布。面试将指定秘书认真客观地填写《研究生面试记录》,以备查验或同等得分考生录取时作为考评依据。
七、复试通知
学校确定复试名单后,将以网络或张贴的方式公布复试名单、复试办法、复试程序,并及时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书》。
八、复试权重及录取成绩计算与排序
复试权重是指考生复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比重。我院复试成绩由专业综合笔试、思想政治综合笔试、业务综合素质面试、英语基础测试与考生近三年科研与论文成果综合加分五部分组成,复试总成绩为380分,复试权重为60%。考生录取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40%+复试总成绩÷3.8×60%
拟录取考生名单的确定严格依据录取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的排序确定,并予张贴公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私自改动。
九、录取
通过严格参加研究生招生初、复试统考,考生可录取为国家计划内定向、非定向或单位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四种类型。录取总成绩靠后,但有单位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愿意的考生可以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提出书面申请,参加委托或自筹经费研究生学习。未提前申请,则不予考虑。
拟录取学生名单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自治区教育厅考试院、自治区招生委以及国家教育部等部门审查确定后,将于6月中旬联系被录取生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调剂录取
因专业与语言限制,我院今年不接收调剂考生。
十一、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将在复试期间由学校研究生部指定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展,具体时间及处理办法参看《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十二、加强管理,严肃纪律
1.录取工作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正常的考核审批手续,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优秀拔尖人才。
2.学院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的不正之风。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其相关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严肃性和确保招生工作质量。
3.学院专门设有“西藏藏医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组”、“西藏藏医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专家小组”以及研究生部招生工作组织机构,考生在复试与录取过程中如对复试录取办法、程序、工作操作环节和考试成绩等事项有疑问或异议可与以上部门负责人或自治区教育厅考试院、自治区招生委等单位联系举报。
十三、各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原则及工作职责见学校相关文件。
附件:
西藏藏医学院 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审查表》
西藏藏医学院关于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签定诚信考试承诺书的公告
西藏藏医学院2012年参加民族医学(藏医)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名单及成绩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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