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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水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精神、《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及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结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

  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不断强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按照网络远程复试的各项要求,强化程序和过程管理,科学合理安排复试工作各个环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坚持公平公正

  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信息公开、结果公开,建立研究生复试工作全程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好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科学选拔

  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确保生源质量,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思想政治、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坚持第一志愿优先录取。

  (四)坚持诚信复试

  切实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严肃处理。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领导机构

  1.学校层面。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审核通过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成立复试工作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党委宣传部、学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生处、后勤保障部、保卫处、信息化建设与服务中心和相关学院党总支书记,复试工作小组秘书处设在研究生处,具体负责复试工作的实施,并协调落实所需人员、场地、设备保障等;后勤保障部、保卫处、信息化建设与服务中心等部门要配合做好消毒灭杀、安全保卫和用电、网络保障等工作;党委宣传部要做好网络舆情监管与处理工作。

  2.学院层面。各培养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负责制订本学院复试工作具体办法,对参加复试工作的所有教师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对参加复试未录取考生进行必要的解释和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等工作;成立复试工作纪检监督小组,由各学院党总支书任组长,负责对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指导,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各学院在复试工作开始前须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认真开展复试

  1.复试工作小组。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由5名教师(导师)、1名复试秘书、1名技术秘书和1名视频监考员组成(专业硕士复试工作小组成员至少应包括1名校外兼职导师),在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实施综合面试工作。复试秘书主要负责线下会场、文档资料准备和复试记录等工作;技术秘书主要负责线上考生候考管理、回复考生咨询、线上环境管控、共享桌面等工作;视频监考员主要负责对考生异常举动进行监督,在考试各环节进行视频截图等工作。复试工作小组成员要熟悉复试相关要求和考核标准,要求公平、公正,且无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年度研究生复试工作。复试工作小组成员组成人员要按照随机性的要求在复试相关工作开始前确定,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2.加强组织管理。学校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在复试工作开始之前,由研究生处组织对参加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和技术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各学院应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权利和责任,确保复试录取程序的正常运行和复试标准的规范统一,提高复试录取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要保证各个环节公开透明,调剂名单、录取结果等信息要及时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同时要规范考生申诉机制,畅通考生申诉渠道,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对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及其结果负责,并认真解释考生对结果提出的质疑。

  3.保存影像资料。复试过程要全程全环节录音录像,影像资料由各学院自行保存备查,保存时间为3年。

  (三)加强执纪检查

  为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性,成立学校复试工作纪检监督小组,由校纪委书记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和研究生处等部门,负责对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

  三、调剂工作

  学校在中国研招网平台、校园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出2020年研究生调剂公告,各学院从调剂系统中挑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

  (一)调剂原则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报考专业和申请调剂专业2020年硕士研究生国家B类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剂考生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入专业原则上应相同或相近。

  3.调剂考生统考科目与申请调入专业原则上应相同或相近。

  4.调剂考生统考外语语种须为英语一或英语二。

  (二)调剂程序

  1.利用校园网主页和微信公众号及时、主动、准确发布考生调剂信息,全力做好考生服务工作。调剂系统开通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审核批准时间为准。

  2.学校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3.学校及时对申请调剂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查,24小时内确定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并发送复试通知。

  (三)确定调剂名单

  1.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在对申请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背景等做进一步考察与核实的基础上确定调剂名单,调剂比例原则上要求不低于本专业(领域)招生规模的120%。

  2.调剂考生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正式复试前由研究生处在官网上进行公示。

  四、复试时间

  我校2020年研究生线上复试时间为2020年5月下旬,不按时参加复试者取消复试资格。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天:各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

  第二、三天:开始网络远程复试,由各学院制定工作方案并具体组织,其中英语听说测试教师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材料

  1.应届考生提供准考证、注册完整的有效学生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初试准考证、初试成绩单,往届考生提供准考证、身份证(第二代)和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无有效毕业证书的往届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对毕业证书有疑问应通过发证机关予以核实。对于教育部审核学历“无匹配”考生将予以严格审查,审查不通过不得录取。

  2.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由进修学校提供的已修完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复试时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准予脱产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

  4.填写完整并加盖党委部门公章的《天水师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政治审查表》,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二)远程资格审查

  1.考生须提供上述材料扫描件压缩为一个压缩包(统一署名为“报名号+姓名+专业”)发送至各培养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通过者取消复试资格。

  2.提供虚假证件或扫描件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六、网络远程复试内容和形式

  为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统筹考虑甘肃省疫情形势、学校实际情况等因素,经综合研判,决定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使用的软件平台首选“钉钉”(DingTalk)平台,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考生一般需要按照“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有困难的考生可及时向相关学院沟通反映,说明具体情况,经批准后参加复试。软件平台与硬件测试等有关说明与要求另行通知。

  (一)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由综合面试(含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和专业知识能力测试两部分组成,同等学历、跨专业考生须进行加试。复试内容以《天水师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主要依据,各培养学院也可根据专业学科特点适当进行调整,并在复试工作细则中予以公告。

  对专业学位类研究生复试内容、形式要突出实践性、应用性特点,学术学位类研究生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具体由相关学院自行制定。

  1.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情况面试占8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20%。面试中需要的设备、场地等由各学院自行准备。

  (2)各培养学院要按照“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要求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在面试工作开始前3天报研究生处备案,面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三随机”要求开展面试工作。一是要随机确定考生面试次序。考生面试次序由各学院在面试工作开始前采取抽签方式随机确定,同时将确定好的面试次序名单报研究生处。二是要随机确定面试组组成人员。研究生处要提前确定面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教师范围,面试前一小时随机分配至相关考场;各学院应在面试前1小时确定面试组教师(导师)名单,同时报研究生处。同一专业有多个专业面试小组时,应明确并统一考核环节、试题难度和考核标准。面试前,不得公布教师名单,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实施独立评分,不得做与面试无关的事。三是要随机抽取面试试题。各学院应准备多套(道)面试题目,在考生进入面试现场后随机抽取题目对考生进行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察;也可根据需要,在现场随机就相关内容进行提问。

  (3)各学院要加强复试的有效性,要防范面试中考生旁边可能有他人指导,一旦发现非独立作答,按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要要求考生在相对封闭的场所进行在线复试,复试前摄像头环视面试现场,排除其他人员在现场进行提示或传递答案的可能性;增加摄像头,扩大面试现场覆盖范围。要防范考生互相转告面试内容或者对面试进行录像。

  (4)各学院需通过中国研招网平台下载考生照片及相关信息,开始面试前,各学院要通过“人脸识别”系统和人工比对方式,就考生身份进行核验,身份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面试。

  (5)面试过程中,报考教育硕士的考生应根据培养学院设定的中小学课程范围,准备10—15分钟的片段教学内容进行现场展示;中国语言文学和电子信息复试考生由复试工作小组提出与本专业相关的问题,以便全面掌握考生专业知识能力情况,可根据需要适当延长时间,以便全面了解掌握学生情况。复试过程中如遇突发状况,如网络异常、工作人员出现异常状况等,即刻按照《2020年网络远程复试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步骤进行。

  (6)考前要向考生发布通知,所有复试考生、面试工作人员按照统一时间、统一分组进行在线复试模拟演练。

  (7)各学院需在复试工作开始前,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规范性培训,除熟悉掌握工作流程和操作技术外,要特别对面试过程中教师的言行进行规范,不得发表与考试无关的言行,不得就与考试无关的内容进行评论。

  (8)后勤保障部、保卫处要配合各培养学院做好面试场所的卫生消毒和秩序维护工作。

  2.专业知识能力测试

  专业知识能力测试的内容和方式由各培养学院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确定,可由复试工作小组根据招生目录列出的专业笔试参考书目,提前命制好多道(套)备选问题,专业知识能力测试过程中由考官现场随机抽取,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作答,复试工作小组要现场评定成绩,研究生处要加强对专业知识能力测试试题命制的管理和指导。

  3.跨专业、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跨专业考生、同等学力、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0年9月1日或2年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且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专业两门主干课程,加试环节在专业知识能力测试环节后进行,内容和方式由各培养学院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确定,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复试各环节成绩均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复试各项内容的成绩均记数字分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除外)。

  2.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作量化,不计入复试成绩。

  3.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填写《天水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登记表》,给出书面评语和复试成绩,并注明是否同意录取,复试考核登记表报和拟录取排序表送研究生处。

  (三)工作要求

  1.研究生处要组织好各培养学院开展好网络远程复试预演工作,认真推演、反复排练网络远程复试工作各个工作环节,确保复试工作万无一失。

  2.各有关学院要认真研究网络远程复试的组织方式,慎重遴选政治意识、规则意识和保密意识强,专业能力过硬,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招生政策、工作纪律、工作程序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要求、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3.复试小组成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不得私自与考生联系,不准泄漏复试试题内容,不准对考生进行暗示,不准透露考生的复试评语情况。相关试题命制人员要提前签订《保密责任书》,强化试题保密意识;复试工作纪检监督组要对复试试题命制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纪律者,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4.后勤保障部要足量为复试工作人员配发防疫物品,做好复试会议室的消毒工作,确保复试期间用电正常;信息化建设与服务中心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网络拥堵情况,确保复试时间段校园网络通畅;党委宣传部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七、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要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前往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5月30日前邮寄到拟录取学院,体检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被录取的考生在2020年秋季开学入校时须接受学校体检,学校体检不合格的,按取消录取或休学处理。

  八、录取

  (一)坚持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并重,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二)参加线上复试的考生录取排序成绩换算办法:录取排序成绩=初试成绩(政治成绩+外语成绩+业务课总成绩÷1.5)÷4×0.6+(综合面试成绩×0.6+专业知识能力测试成绩×0.4)×0.4。最终录取名单按录取排序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复试工作结束后公示。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各环节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2.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3.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4.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九、破格复试和录取

  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公共科目成绩低于全国初试成绩5分以内,专业科目成绩在本专业未上线考生中排名第一,且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复试,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年度招生计划的3%。

  十、复试录取的审核、监督与复议

  (一)各学院应在规定时间将《拟录取名单》(由书记和院长签字、学院盖章)报送研究生处,同时通过研招平台向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并提醒考生在12小时内按时确认。

  (二)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处统一汇总,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决定后,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

  (三)学校根据教育部录取检查结果、调档情况及协议签订情况向拟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对复试名单、录取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复试名单、录取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反映。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在接到考生投诉、申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考生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十一、招生问责机制

  (一)学院要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本校教职工,必须严格回避复试和录取的全过程。复试小组成员不得对考生进行补习、辅导,不得透漏考试内容、阅卷情况及考试结果等内容。

  (三)招生学院在研究生复试录取中出现笔试试题泄露、阅卷核分错误、修改笔试成绩、篡改复试结果、发放待录取错误、超指标录取等失职、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为直接责任人。

  (四)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执行国家文件错误、数据报录失误等,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学校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研究生处处长为主要责任人。

  (五)实行全程监督。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要全程跟进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弄虚作假,或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学院和个人,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电话:************。

  天水师范学院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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