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医学院2012年硕士复试录取方案及细则
泰山医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方案及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招
泰山医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方案及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10号文件)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订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方案及实施细则如下:
一、复试及录取工作原则
1. 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 坚持客观评价、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实施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2、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督查组,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和检查。
3、按学科成立复试小组,分别对参加各专业复试的考生进行面试。
4、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研究生部负责复试过程的组织协调。
三、复试资格的确定
1、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基本要求,按择优和差额(不低于1:1.2)的原则确定复试名单。进入我校复试的基本要求:临床医学各学科(含专业学位)、护理学初试总成绩≥320分,单科分数≥38分;基础医学各学科、药学各学科、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神经生物学执行教育部划定的A类考生复试成绩基本线。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请见附件1。
2、被列入复试名单的同等学力考生(指:专科毕业工作二年及二年以上者、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未取得学士学位者)在复试之前,必须按照教育部的文件规定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两门课程成绩都≥60分,进入下一步复试程序;否则不再进入下一步复试程序。
3、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确定公共外语笔试成绩合格线,成绩合格者,可进入下一步复试程序;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步复试程序。
4、对合格生源数量少于招生计划数的学科,在校内生源充足的相近学科的合格生源中(即被列入复试名单的考生)调剂复试。在4月8日前,一志愿考生本人填写校内调剂复试申请表(附件2),依据申请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具备调剂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接收校内调剂的专业及人数见附件3。
四、加试、复试内容和方法
1、加试 同等学力人员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各科考试时间各为3小时,每门课满分均为100分。
2、复试笔试 复试笔试内容包括专业课和公共外语两部分,考试时间各为2小时,每部分满分均为100分。
3、复试面试 复试面试内容包括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专业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测试、专业外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100分。
4、心理健康测试:通过学生填写心理测试表格来完成,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但是作为录取参考依据。
5、加试、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请参见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入学总成绩包括四部分:初试成绩、专业课成绩、英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总成绩计算:初试成绩÷5×50%+专业课成绩×20%+英语笔试成绩×10%+面试成绩×20%。
六、录取原则
1.录取时按照合格考生的总成绩排序,依据各学科的招生计划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考试作弊者、复试面试不合格者,都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3.复试笔试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者,将被取消录取的资格。
4.录取同时参考:(1)政审结果;(2)体检结果;(3)心理健康测试结果。
七、复试报到有关事宜
1.时间安排
同等学力考生报到时间:4月11日 上午8:00—12:0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时间:2012年4月12日。
非同等学力考生报到时间:2012年4月13日下午1:30—4:30。
复试笔试时间:2012年4月14日。
面试时间:2012年4月15日全天。
体检: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须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报到地点
泰山医学院研究生部(泰安市迎胜东路2号天外村校区、即老校区办公楼三楼314房间)
3.需要携带的资料
(一)往届生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初试准考证;
3)复试通知书;(请自行打印)
4)政审表,须填写完毕并有单位盖章(附件4,点击下载);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填写无学位者不需提供);
6)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复印件(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7)学历认证报告: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获12位验证码,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拟定向(委托)培养的考生需出具单位证明信(附件5,点击下载),正式协议书待我校确认录取后,另行通知签订。
9)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型研究生的考生,请携带医师资格证书。(尚未考取者必须出具与网报信息一致,并可以报考临床医师资格证书的毕业证书)
10)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一张,体检时贴在体检表上。
(二)应届生(含成人应届本科)
1)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初试准考证;
3)复试通知书;(请自行打印)
4)政审表,须填写完毕并有单位盖章(附件4,点击下载);
5)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信(附件6,点击下载)。
6)大学本科期间的成绩单(盖教务管理部门公章)。
7)学籍认证报告: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获12位验证码,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8)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型研究生的考生,请携带医师资格证书。(尚未考取者必须出具与网报信息一致,并可以报考临床医师资格证书的毕业证书 或学籍证明)
9)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一张,体检时贴在体检表上。
4.书面复试通知书不再邮寄,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请登陆“http://202.194.232.127:7009/yjsfs/”自行打印复试通知书。
5.相关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鲁价函[2009]87号文件规定,参加复试考生每人缴纳复试费180元,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收取。体检费用约60元。
6.复试、加试相关的交通费、食宿费用自理。
7.注:
①请携带2B铅笔、橡皮等考试用具。
②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专业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请携带无存储、记忆、编程功能的科学型计算器备用。
③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在复试报到环节,将严格审查考生学籍、学历等信息,对于个人信息与教育部学籍、学历数据库信息不符合者;以及不符合我校2012年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者一律不予办理复试报到手续。
八、本校生源向校外调剂
初试成绩符合国家要求,而未达到我校复试资格要求,以及参加我校复试未被拟录取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单位积极联系调剂。我校研招办也将按教育部有关要求,积极协助这部分考生办理调剂手续。
附件1:具备复试资格考生名单
附件2:校内调剂复试申请表
附件3:接受校内调剂专业及数量
附件4:政审表
附件5:定向(委培)培养证明信
附件6: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信
泰山医学院研究生部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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