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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2006年外校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要求

  一、申请者须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①前三学年总评成绩一般在年级前5%,或能够在现就读学校取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②在学期间曾从事科技活动,并获奖或表现突出;

  ③未受任何处分。

  二、申请者须提交的书面材料

  1.清华大学2006年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表(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打印);

  2.本人自述;

  3.两位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专家推荐信”(下载空表请专家填写),推荐信须由推荐专家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

  4.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密封后在该信封的封口处加盖公章;

  5.申请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须由申请者现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供同意推荐免试的证明信,并加盖公章;申请免试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不需要提供同意推荐免试的证明。

  6.如果有在核心刊物或会议上发表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请提交复印件或证明信;

  7.如果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中有获奖或突出表现,请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其中第1、2、3、4项必须在2005年9月19日以前提交,其余各项最迟须在复试时提交。

  三、申请办法

  1.有意申请者可于2005年8月18日至9月19日到http://tsinghua.cpge.cn(教育网)或http://tsinghua.thcic.cn(公众网)填写申请信息,并打印相关表格。在2005年9月19日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达所申请的我校相应院(系、所)的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2.2005年9月23日前,我校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择优选拔并通知部分申请者来我校进行复试。

  3.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发放初步录取通知(接收函)。取得推荐免试直读硕士学位资格者到现所在学校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的(加盖公章)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报名时间、方式见现所在地省级招办通知)。取得我校推荐免试直读博士学位资格者,在我校规定报名时间内登陆清华大学博士生招生网站,下载正式报名表,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取得我校推荐免试直读博士学位资格者,不占用其所在院校的推荐免试名额。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4.2006年6月底,我校对同意接收并已履行正式报名手续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内容在初步录取通知上有详细说明),通过者发录取通知书,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5.若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

  6.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北京市清华大学(申请者申请的院系名称)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邮编:100084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773824,62782192

  传真:************;电子邮件信箱:yjszb@mail.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电话查号台:************

  四、其它

  我校2006年研究生是否实行收费以国家有关部门通知和文件为准。(如果实行收费,我校将有相应的奖、助、贷、减、免等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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