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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研究生专业介绍:哲学

  硕士生教学

  一、培养目标:

  哲学系是哲学一级学科硕士授予单位,以哲学8个分支学科为基本专业方向招收硕士生。哲学系硕士生培养目标为:(1)深化硕士生的专业基础理论,培养哲学学术研究能力,为有志于进入博士生阶段深造的学生打下学术基础;(2)面向现代化、国际化发展的社会哲学人才需要,培养在行政、企业管理、文化产业等诸领域具有广泛适用性的骨干人才。

  二、培养方式:
  (1)硕士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新生通过哲学一级学科考试招生入学后,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导师,导师负责指导学生在校期间的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撰写。

  (2)哲学一级学科教学和科研体系,是培养硕士生的基本平台,鼓励硕士生在这个平台上根据培养方向需要自由修课和接受指导。

  (3)硕士生在完成学校规定的共同课程和必修环节的同时,必须根据培养专业方向需要,按规定选修如下专业基础理论课程2-3门:中国哲学经典研读、西方哲学经典研读、中国哲学史专题、西方哲学史专题、西方马克思主义专题、伦理学史专题、应用伦理学、一阶逻辑、艺术哲学、宗教伦理与宗教文化、宗教哲学经典研读、中西艺术导论、哲学方法论、逻辑间题研究、文化哲学专题研究等。

  (4)硕士生应根据专业方向研究需要,选修下设专业课程3-4门:现代西方伦理学专题、西方伦理学史、现代西方价值观评介、西方形而上学史、德国哲学、西方政治思想史、宗教学专题研究、柏拉图自然哲学研究、中国人生哲学研究、原始儒家伦理思想研究、模态逻辑、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生命伦理研究、现代西方文化哲学专题研究、现代文化与现代艺术等。

  (5)非哲学本科毕业硕士生,应根据硕士培养专业需要,补修相关哲学本科课程(不少于4门,课程目录参见哲学本科生培养方案)

  (6)论文撰写:论文工作,从选题报告通过到申请论文答辩不少于1年时间,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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