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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2013年接收医学专业硕士推免办法


上海市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同济大学2013年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试点项目推荐免试生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上海市开展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为了更好地进行试点工作,现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衔接改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详见附件七),在2013年推免生中同时进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选拔。按照该项目的要求,特制订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试点项目推荐免试生招生简章。
  
  一、基本条件及申请材料
  1.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本科毕业生,并满足以下条件者:
  (①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考生来源原则上为各高校临床医学、中医学和口腔医学等相关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良好,特别是专业成绩优良;
  (4)符合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基本要求;
  (5)拟在上海市医疗机构从事临床诊疗工作;
  (6)本科就读专业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和住院医师招录的有关要求(详见附件一、二)。
  2.申请材料
  (①上海市2013 年招收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试点项目推免生招生招录申请表(见附件四);
  (2)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
  (3)临床实习简要经历;
  (4)外语水平证明,如CET 四、六级成绩等;
  (5)各类表明品德、专业、能力的获奖证书、等级证书等材料。
  
  二、申请办法
  1.递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于2012年 9 月30日前将备齐的申请材料(复印件)交至申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同时需在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zs.tongji.edu.cn/v2013)完成网上报名,在备注中注明“住院医师项目” 。申请表(见附件四,统一使用A4纸打印)和招生计划(见附三)可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进行查询和下载。
  2.资格初审
  同济大学研招办及附属医院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并于2012年 10 月16日前通知初审合格的考生参加考核(具体时间由附属医院通知)。
  3.考核办法
  由同济大学医学院和培训医院共同组成考核小组,对考生的专业综合知识与技能、专业外语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考核时间2012年 10月16 日前,形式一般为口试、笔试和临床技能操作等。上海市卫生局将于9月底在“上海卫生人才网”(http://www.shwshr.com/)上公布有关复试安排(包括时间和地点等)。志愿补录的通知将由市卫生局第一轮复试结束后及时在“上海卫生人才网”上公布。 同济大学为通过考核的考生发放加盖学校公章的《上海市2013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住院医师)拟接收函》并及时送交本科就读院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报名
  ①考生凭《上海市2013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住院医师)拟接收函》到本科就读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加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和网上报名用校验码,并于2012年 10 月31日前凭校验码选择同济大学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主办的上海招考热线网址:http://www.shmeea.com.cn,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
  ②2012年11月 10日至14日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③未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考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5.寄(送)报考登记表 考生应于11 月14日前将加盖本科就读高校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寄(送)到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录取
  ①接收高校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考生考核成绩和已有学习或工作业绩、身体状况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
  ②拟录取的学生须与接收学校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院签订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并按有关规定寄送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
  ③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④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教学计划培养,达到《实施办法》的要求后,可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相应的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⑤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13年 6月寄给本人。
  ⑥学制一般为 3年,修读年限最长为4年。
  三、其他
  1.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有关信息详见上海市卫生信息网:http://wsj.sh.gov.cn(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业务类 >> 医学教育与科研)。部分重要文件可见附件五、六和七。
  2.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招生学校将在考核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张榜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不予录取。
  3.因各种原因,学生未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其推荐免试和入学资格将予以取消。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退出,其研究生学籍将予以取消;未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其研究生学籍也将予以取消。
  5.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国家、上海市和同济大学的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代码:10247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
  邮 编:200092
  电 话:************
  传 真:************
  E-mail:yzb2009@gs.tongji.edu.cn
  联系部门:同济大学研究院招生处   
  
  同济大学附属医院联系方式:
  
  序号 高校 单位 部门 姓名 办公电话
  1 同济大学 同济医院
  研究生 张晓梅 66111272
  住院医师 焦锐 66112067
  2 同济大学 第十人民医院
  研究生 李小艳 66301035
  住院医师 于宏 66301035
  3 同济大学 同济口腔医院
  研究生 张磊 66313723
  住院医师 李琳 66311625
  4 同济大学 上海市皮肤病医院 住院医师 谭飞 61833036
  5 同济大学 第一妇婴保健院
  研究生 顾艳琼 54045772
  住院医师 陈霞 54045772
  6 同济大学 上海市东方医院
  研究生 张欢 58875062
  住院医师 陈迟 6156955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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