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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军医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位于我国长江上游经济中心重庆直辖市,座落在巍峨的歌乐山下、秀美的嘉陵江畔,1954年由原第六军医大学和第七军医大学合并而成,是一所有着悠久历史和光荣传统的全国首批重点大学。学校现占地面积2624亩,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60余万册,仪器设备总价值达17.2亿元。长期以来,学校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始终坚持为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方向,以培养高素质新型军事医学人才为目标,确立了“以质量取胜、以特色取胜”的办学思想,实施了“凝聚人心、内涵发展”的治校方略,制定了“一条主线、四项重点”的发展思路,提出了“政治建校、特色立校、质量强校、创新兴校、依法治校”的基本原则,突出了“龙头牵引、英才支撑、前沿突破、机制创新”的战略重点,培育了“求实、创新、勤奋、献身”的优良校风,推进了“内涵发展、创新发展、特色发展、和谐发展和安全发展”,独树一帜地打造了军事医学在全军的领先品牌,巩固发展了在我国我军战创伤医学的中心地位。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全国高校科研管理先进集体”,整体跨入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院校行列。合校四十周年之际,江泽民同志为学校亲笔题词“为培养跨世纪的军事医学人才而努力奋斗”;2006年5月,军委郭伯雄副主席亲临学校视察,称赞学校“人才济济、成果累累、特色鲜明、班子坚强”。

学校机关编设训练部、政治部、校务部、科研部,下辖基础部、军事预防医学系、医学检验系、高原军事医学系、影像医学系、护理系、研究生管理大队和西南医院、新桥医院、大坪医院等三所附属医院。开设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预防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医学实验技术、护理学等14个专业,招收博士、硕士、本科、大专等4个层次的医学专业人才。拥有一支以黎鳌、程天民、王正国3位院士为代表的优秀科技干部队伍,其中正副教授775名,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7名,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9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9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名,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199名,博士生导师170余名,硕士生导师350余名。

学校办学水平以高质量著称,多年来位居全国医学院校前列,累计为部队培养输送卫生技术干部5万多名。近年来,学校本科以下学员积极参加科研活动,每年公开发表论文上百篇,研究生入选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7篇、全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9篇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11篇,居全国全军院校前列;参加国家和军队各类竞赛活动获奖139项,其中国家特等奖10项、一等奖36项,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接连捧得优胜杯,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连续三年居重庆高校首位;国家计算机等级(二级)考试一次性通过率达90%以上,参加国家英语四级首次通过率始终保持在80%以上,均高于全国重点院校平均水平。2004年开办八年制医学教育。

学校拥有免疫学、内科学(心血管病、呼吸系病、传染病)、外科学(普外、骨外、泌尿外、胸心外、神外、整形、烧伤、野战外)、军事预防医学13个国家重点学科;全军第一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创伤、烧伤与复合伤国家重点实验室”;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生物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4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全军医学专科研究所8个,全军医学专科专病中心17个,全军医学重点实验室15个,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学科3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博士学位授权点5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71个。学校先后获得了以6项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为标志的1500多项科技成果。多年来,学校获得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与经费、国家科技奖励数、国际国内论文数等反映高校办学水平的主要指标稳居全国高校前20位。学校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广泛,先后派出教师2600多人次出国进修、讲学和考察访问,与20个国家和地区的50多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与合作关系,主(承)办国际大型学术会议10多次。

学校三所附属医院均为“三级甲等”医院,共开设床位4000多张,具备国内一流的诊疗技术水平,大面积烧伤救治、基因诊断、介入治疗、大器官和多器官联合移植等一系列新技术新业务,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第一附属医院建成我国首家数字化医院,第二附属医院开展的腹型“异位心脏”一期矫治手术和胸腹联体婴儿分离术达国际先进水平,第三附属医院开展的药物临床应用干预工程受到普遍好评。三所附属医院牵头联合110家军地医院发起的“人民医生行动”倡议,在军内外产生强烈反响。

新世纪新阶段,面对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军事斗争准备和院校教育转型的新形势,学校党委带领全体教职员工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强化深化具体化“两个取胜”办学思想,推动学校建设在新起点上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具有鲜明军队特色、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创新型医科大学而努力奋斗!

 

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业目录说明
一、培养目标

为国家和军队的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军、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在本门学科上掌握较广泛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及创新能力的专门人才。

二、考试科目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通知要求,我校教育学、医学门类(包括学科门类下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初试科目一律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及专业基础综合,其中大部分学科专业初试的专业基础综合科目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医学门类中的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中药学等学科专业,其专业基础综合科目,可选用统考试题,也可由学校按照统一要求自行命题。我校理学、工学、军事学、管理学门类的初试科目仍为4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综合课、专业基础课。

英语听力考试、专业课笔试、面试、体检及政审等在复试阶段进行。五类非统考综合课的组成为:

1. 生物综合:生理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微生物学、遗传学。

2. 卫生综合:环境卫生学、劳动卫生学、营养卫生学、流行病学、医学统计学。

3. 药学综合(分药学综合一和药学综合二,药学综合一供医学门类中的药学选用,满分300分;药学综合二供理学门类中的有机化学选用,满分150分):有机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

4. 口腔综合:口腔内科学、口腔外科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修复学、口腔解剖学。

5.卫生管理综合:社会医学、卫生统计学、流行病学基础、卫生勤务学。

三、报考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志愿献身国防卫生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地方考生无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即可直接报考,如有人事纠纷,考生自己负责;军队考生仍须档案所在单位师级以上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报名前已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大学本科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的人员;

3.在报名前已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且参加工作时间须满三年或三年以上(从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当年9月1日)的同等学力考生。

(四)报考基础学科、外科学(烧伤、野战)、临床检验诊断学等专业的考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时间不限;报考临床医学(烧伤、野战外科学,临床检验诊断学除外)等专业的考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时间应在2年或2年以上;报考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要有2年或2年以上相应管理工作实践。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地方考生作计划内录取的仅限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不超过26周岁。

(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七)本校在职干部报考硕士研究生,另须符合学校《干部送学管理工作暂行规定》中的有关条件。

四、报名时间与地点

根据国家教育部的通知要求,考生在10月10-31日的每天9:00-22:00期间,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的“用户登录”,然后点击“免费注册”。注册后,然后进入,点击“网上报名”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操作。具体步骤是:1.仔细阅读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2.如实详细填写本人报考信息;3.认真核对所填报信息;4.确认无误后提交报考信息;5.必须准确记录本人报考的“报名号”和密码。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必须于11月10-14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学生证、公民身份证)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考试点现场进行报考信息确认。具体步骤是:1.报名考试点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号”和有效身份证件,为到现场确认报考信息的考生打印报考信息清单;2.考生对报考信息清单签字确认;3.考生缴纳报考费;4.考生电子照相。

五、考试时间与地点

根据国家教育部的统一安排进行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所选择的报名考试点即为考试地点。考试的具体要求、考场安排以报名考试点通知为准。

六、几点说明

1.列入2008年度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导师根据训练部研究生处通知的名单而定。

2.在网上报名时请考生选择就近报名考试点,我校不是报名考试点。网上报名需填报的各项内容,请考生认真如实填报(联系电话请将座机和手机均留下,联系地址、邮编请务必如实详细填写,不要轻易改变,以便寄发准考证、复试通知、录取通知等材料)。对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及报考科目名称、代码未填报的,我校将直接指定。

3. 11月6日前,考生须将相关支持证明材料(已获学士学位人员须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须附学历、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复印件、工作时间证明;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附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学生证复印件和在校学习成绩单)寄达我校研招办(军队考生另须附档案所在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考生如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我校将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

4. 根据总部有关文件规定,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允许报考军事、基础等学科专业。

5.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对取得复试资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由学校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在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微生物学等五门课程中选择,并不得与所报考学科专业基础重复)。

6.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德、智、军、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7. 根据总部有关文件规定,招收地方人员攻读军队系统研究生入伍人员,招生对象仅限为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再招收地方在职人员和军队院校委培生。

8. 地方考生作计划内录取的,在入学三个月经复查合格后,办理参军入伍手续。学习期间即享受军队干部待遇,家庭享受军属待遇,毕业后在全军统一分配。

9. 地方考生作计划外(委培)录取的,在学习等方面与计划内录取的研究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后学校不负责派遣,不开派遣证,只出具介绍信返回委托培养单位报到。成绩优秀者,经导师同意,可予资助学位课题研究经费。

10. 目录中本单位招生计划和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以总部下达的2008年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我校将保留根据总部下达的计划以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力。各专业招生计划中均含有计划外招生计划。

11. 第三军医大学主页http://www.tmmu.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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