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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财经大学14年1月全国统考类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天津财经大学法学学科于1984年设立专业,1995年建系,2004年立院,现有专职教师近40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13人,国外引进博士以及国内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武汉大学、吉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南开大学、苏州大学等名校法学博士20余人。法学院在校各类学生含研究生700余人,已毕业研究生近200余人。现有与经济学科联办的法律经济学博士点和多个法学硕士点。

 


  一、招生性质与名额
  1月全国统考类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由天津财经大学在教育部下达指标内自主决定。本科为法学或非法学的应届生和往届生均可报考,在职人员也可以委培的方式报考(学习时间一般不影响工作);均没有工作年限限制,均既有正式学历又有正式学位。就学期间,符合条件的,均可以获得奖学金、助学金和实习补助金。

 


  二、培养特色
  1、方向特色:紧密依托学校金融、会计、管理、营销等优质资源,充分发挥天津财经大学法学学科在金融法、财税法、证券法、公司法、国际经济法、诉讼法、知识产权法、经济刑法等方向上的特色,延续天津财大曾在全国司法考试中取得天津市所有高校通过率第一的优势,以所有学生在法律硕士阶段通过司法考试或掌握实用的司法技能为首要目标,安排财经法类特色教学和特色培训。
  2、师资特色:法学院除资深教授、教师外,还有国内外名校法学博士20余名,还聘请数十名公、检、法、司、律、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市金融机构等单位领导干部作为兼职教授或法律硕士合作导师,为学生实习和就业提供便利。
  3、课程特色:设置相当数量的特色课程,如,法律实务英语、法务会计课程、金融法实务课程、证券法实务课程、企业法律顾问实务课程、知识产权实务课程。
  4、教学特色:每位学生均有一位理论导师和一位实务导师。使用案例教学、实地观摩、现场实习、模拟法庭、诊所式法律教育等先进的教学方式,确保学生能学有所得。保证每名学生每年有若干次的实习或参观学习机会。
  5、就业特色:天津滨海新区和各金融机构每年从天津财经大学大批需求毕业生,天津财经大学法科毕业生60-70%就业于著名金融机构,10-20%就业于司法机构、政府机关或律师事务所,10-20%就业于著名公司,10%深造或出国。就业率一直在天津市十几所高校中名列前茅。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具有大学英语四级或相当的英语水平,且在正式报刊上公开发表一篇3000字以上的法学论文,也可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且报名点必须选择天津财经大学,不接受在外地报名;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自学考试学生、网络教育学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应具有大学英语四级或相当的英语水平,且在正式报刊上公开发表一篇3000字以上的法学论文,且报名点必须选择天津财经大学,不接受在外地报名;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七)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特别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前述(一)至(六)项条件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八)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特别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前述(一)至(六)项条件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四、报名和初试(笔试)考试时间
  2013年9月为应届生网络预报名阶段,2013年10月为所有考生的网络正式报名阶段。所有考生均应在教育部指定网站上进行网上预约报名。2013年11月10日-14日,所有考生均应在当地有资质的研招办或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指定地点现场报名确认和照相。2014年1月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

 


  五、初试(笔试)考试内容与要求
  1、英语(一)。总分为100分,全国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统一划定最低分数线。
  2、思想政治理论。总分为100分,全国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统一划定最低分数线。
  3、专业基础。包含民法和刑法基础内容,全国统一出题和阅卷,总分为150分。
  4、专业综合。包含宪法、法理和中国法制史基础内容,全国统一出题和阅卷,总分为150分。
  要进入天津财经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必须达到或超过教育部公布的国家最低控制线(总分和各单科均应达到或超过)。

 


  六、考试大纲与教材
  英语为英语(一),指定大纲为: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英语(一)考试大纲(2014年版)》。
  政治为全国统一考试,指定大纲为: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思想政治考试大纲(2014年版)》。
  专业课全国统一出题统一考试,参考教材为:
  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最新版。
  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分析》,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七、课程设置
  1、凡已被我校录取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可在每年的7-9月,满足初步测试基本要求的条件下,参加权威司法考试培训学校的司法考试强化培训(不通过退还司法考试培训费)。
  2、核心基础课程: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制史、法理学、经济法及实务、民商法与实务、刑法及实务、行政法与实务、诉讼法与实务、国际法及实务。
  3、特色专业课程:法律实务英语、法务会计实务、金融法实务、知识产权实务、法律谈判、庭审模拟、法律经济学前沿、企业法律顾问实务等。

 


  八、学费
  参加1月份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均实行两年学制,可延长一年毕业。无工作无薪金收入、转档案、参加工作再分配的考生学费及学位申请费为总计1.9万元,每年缴纳0.95万元。在职工作有薪金、不转档案和户口、委托培养的考生学费及学位申请费为总计3.2万元,每年缴纳1.6万元。

 


  九、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符合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的,授予教育部统一认可、全国通用的法律硕士学历证书及法律硕士学位证书。

 


  十、联系方式

  法律硕士公用咨询邮箱:fashuo1616@126.com (凡邮件咨询必有回复)
  法律硕士中心地址:天津财经大学F座203室 邮编:300222
  咨询电话: ************
  天津财经大学查号台:022-8818
  相关网页:http://jm.tj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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