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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级天津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通知

  1.被我校录取为2019级的硕士研究生(不含MBA、MPA)可于2019年6月12日(周三)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持本人身份证,到我校研究生院(J座203)领取录取通知书,考生也可由他人代领,代领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新生身份证复印件领取。

  我校将于2019年6月13日(周四)陆续将其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按照报名信息中的通讯地址以快递(顺丰)形式邮寄,请注意查收。考生可使用预留手机号关联的微信关注“顺丰速运”公众号查询邮寄状态。

  2.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邮寄,新生自行在调档函上填写档案所在单位部门后,与档案所在单位联系调档事宜,并于2019年7月5日前寄至我校研究生院,或开学报到时自带,切勿私自拆封档案。

  3.新生应按组织关系转移的相关规定办理好党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应填写“中共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委员会”,具体单位名称填写“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天津市内应采取线上转接的方式通过天津市党内统计信息系统转至“中共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委员会”(党组织代码:001.012.109.318.057)。无论何种转接方式,有效期应开至9月底。

  4.新生应按组织关系转移的相关规定办理好团组织关系。新生须由原所在单位团组织通过智慧团建系统从网上将团员组织关系转入“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团委”。外埠新生需开具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应填写“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团委”,具体单位名称填写“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本市和本校的新生直接在智慧团建系统转接团员组织关系,不必开具介绍信。无论何种转接方式,有效期应开至9月底。

  5.新生若不住宿,请于2019年6月12日前将书面申请送至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办公室(J座306)。相关表格见附件,开学报到时我校将不再为其安排宿舍。凡未按时提交书面申请者一律视为住宿,在职新生不安排住宿。

  6.新生请于2019年8月中上旬登陆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报到事宜及学费交纳事宜。

  7.新生不住宿申请、户籍办理说明请查阅附件。

  8.MBA、MPA领取录取通知书的安排请咨询我校MBA、MPA教育中心。

  附件【2019级硕士研究生不住宿申请.doc

  附件【户籍办理说明(公众号版研究生新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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