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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级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说明

  根据《天津大学招收2021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结合管理与经济学部实际情况,现对招收2021级外校及本校其他学院推免生工作说明如下:

  一、申请流程

  1.申请人需在2020年9月11日前登录天津大学推免生申请系统(硕士http://202.113.8.92/gstms、直博生http://202.113.5.137/bszs/front/),填写相关信息,等待初审。

  2.学部对系统报名的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

  3.学部对系统报名材料组织各学科进行筛选,择优选拔,确定可参加面试的申请人,面试名单及相关安排将公布在经管学部网站“通知通告”栏目(http://come.tju.edu.cn),请注意查看并保证通讯畅通。【注意:经管学部不再在天大推免系统进行后续点击操作】

  4.根据往年经验,申请我学部的学生较多,因推免名额有限。学部会随时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面试,额满即止。

  二、申请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3.申请人必须是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

  4.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5.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6.英语水平良好,六级成绩达到(含)425分或其他社会认可度高的英语水平测试相当成绩;

  7.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学部推免生。

  三、推免硕士生申请材料

  按照学校推免报名系统提示提交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其中本科学习成绩单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院级单位公章(红章原件)。

  四、直博生申请材料

  报名材料明细如下(其中证件、证书类均需验原件留复印件):

  1.《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该表由报名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无需编辑,手工签署本人姓名。

  2.《报考天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

  填写对攻读博士学位的认识和对将来课题研究的看法等。

  3.《专家推荐书》2份;

  从报名系统下载空白《专家推荐书》,按照要求请两位教授或相应职称的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并请手工签署姓名和加盖公章。

  4.《本科生课程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7.教务处开具的应届本科生证明。

  请将上述材料准备完毕后,用A4纸规格,按上述顺序沿左侧装订好,收取方式另行通知。

  特别说明:

  1.报名时,“考试方式”选择“本科直博”;本科直博生因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网报时只选择有本科学历和本科学位,但无需填写证书编号(或填写0)。

  2.直博生计划纳入当年的博士招生计划。为保障计划落实以及维护招生的严肃性,拟录取后如放弃拟录取资格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结束后或不予受理。

  3.直博生招生目录请查询天津大学研招网左侧“2021年博导查询系统”或登录天津大学直博生报名网站查询。

  4.在天津大学报名网站报名后仍需按要求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否则报名无效。请务必注意。

  5.复试采用远程方式进行,经管学部采用腾讯会议软件作为远程考核平台,请各位考生提前安装调试。复试注意事项请参照(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考生须知http://yzb.tju.edu.cn/xwzx/zxxx/202008/t20200829_318335.htm)执行。

  五、其他说明

  1.各专业具体介绍详见学部主页(http://come.tju.edu.cn/jyxm/ssxm/ssxmzyjs/)。

  接收2021级推免硕士生专业一览表

接收2021级直博生专业一览表

5

专业

学制(年)

系统工程

5

管理科学与工程

5

工商管理

5

公共管理

 

专业

学制(年)

系统工程

2.5

管理科学与工程

2.5

工商管理

2.5

公共管理

2.5

应用经济学

2.5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

2.5

  上述研究方向只作为各专业进行材料审核时参考,接收录取专业均为一级学科专业。

  2.金融专业学位为单独收费项目。2020年收费标准为24000元/年,2021年收费标准如有变化,请关注学校研招办相关信息。

  3.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复试合格资格。

  4.以上政策及时间节点安排参照2021年教育部文件,如有政策变化,以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和经管学部主页相关通知为准。

  5.未尽事宜请拨打学部研究生招生电话(************)详细询问。

  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

  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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