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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2013年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和调剂安排


       天津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和调剂工作安排

  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和调剂工作安排如下。

  天津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天津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各学院(部)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学校复试办法的要求,组织好本学院(部)的复试工作。
  2.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考虑市场对人才需求情况,尊重考生的意愿,同时还应兼顾国家需求和学科建设工作的需要。
  3.既满足面上需要又要保证重点学科和急需发展学科生源,同时考虑各学科导师队伍情况。

  二、录取规模
  各学院(部)应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给各学院(部)的2013年硕士生招生规模和奖学金限额进行录取。未经研究生院同意,各学院(部)的招生规模和奖学金限额不得随意变动。学院(部)可在该招生规模范围内,根据本学院(部)具体情况安排调节各学科、专业的招生数量,并在复试前公布。

  三、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先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研究生院将在复试前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如下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A4复印件;
  3.毕业证书(应届本科生的学生证)原件及一份A4复印件;
  4.一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体检用);
  5.应届本科生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学主管部门红章),非应届生不需要提供成绩单。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3月21日下午、3月22日全天,地点:天津大学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3 月25日下午为补漏时间,地点在天津大学第九教学楼104室。
  资格审查合格者发《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考生凭《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参加复试。
  特别提示:
  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学生证如果丢失,需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四、实施安排
  1.严格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超过20%。复试工作由各学院(部)自行组织。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确定后,由学院(部)负责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2.依照《天津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夏令营通知》的有关招生优惠政策:参加夏令营并考核合格者,报考天津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成绩达到我校的相应学科门类复试基本分数线(含总分、单科分数)标准后,可直接参加复试,表现优异者可优先拟录取。
  3.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
  4.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可采用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由学院(部)确定。专业课笔试统一安排在2013年3月23日下午2:30~4:00进行,考场安排请与报考学院(部)联系。
  5.面试(包括实验能力测试、综合面试等)时间为3月23日~3月26日,具体安排由学院(部)自行确定。
  6.MBA、MPA、MEM考生的复试工作由管理学部负责,请管理学部安排好相关工作。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工作由研究生院会同相关学院(部)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复试工作等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后另行安排。
  7.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复试期间必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安排请与报考学院(部)联系。

  五、录取规则
  1.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各学院(部)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六、调剂录取
  1.调剂的基本原则: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调出专业)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线。考生报考专业和调剂专业必须是统考科目基本相同(不同外语语种、数学一~三及自命题数学视为基本相同)、自命题科目相近的同一或相近专业。
  2.以下两类考生有资格参加校内调剂:第一类是已经参加报考专业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类是已经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而未参加报考专业复试的考生。这两类考生享有同等的调剂资格。
  3.对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从其他学科、专业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录取。按照第一志愿优先原则,调剂工作首先在学院(部)内部进行。
  对于跨学院(部)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由本人向调入学院(部)提出调剂申请,经调入学院(部)同意(由考生持《调剂申请表》签署意见)后另行组织复试。调剂考生不允许和第一志愿考生一同复试,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的要求与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要求相同。
  4.我校一般不接收校外调剂考生,对于生源短缺且无法通过校内调剂解决的学科、专业,经研究生院同意后,可从校外调剂生源,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要求,调剂程序必须严格遵守教育部的规定。校外调剂考生经学院(部)和研究生院批准后,参加调剂专业组织的复试。校外调剂生的材料由本人提供。校外考生申请调剂从4月1日开始,不能提前。
  5.对未被我校录取但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在全国统一录取工作开始后,研究生院和有关院系将积极帮助考生办理向外校调剂手续。

  七、各环节具体时间安排
 

项目 参加范围 时间 地点
资格
审查
各学院(部)参加复试的本校考生 3月21日下午1:30~5:30 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
机械学院、自动化学院、建工学院、建筑学院、化工学院、文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环境学院、软件学院参加复试的非本校考生 3月22日上午8:00~12:00 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
精仪学院、电信学院、材料学院、管理学部、理学院、计算机学院、教育学院、药学院、农学院、生命学院参加复试的非本校考生 3月22日下午1:30~5:30 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
体检 各学院(部)参加复试的本校考生(包括留本校的推免生) 3月20日下午1:00开始 天津大学校医院
机械学院、精仪学院、自动化学院、电信学院、文法学院、生命学院参加复试的非本校考生 3月21日上午7:30开始 天津大学校医院
建工学院、建筑学院、化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环境学院、软件学院参加复试的非本校考生 3月21日下午1:00开始 天津大学校医院
材料学院、管理学部、理学院、教育学院、药学院、农学院、计算机学院参加复试的非本校考生 3月22日上午7:30开始 天津大学校医院
未参加体检的考生 3月22日下午1:00开始 天津大学校医院
专业知
识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参加考试) 3月23日下午
2:30~4:00
由报考学院(部)安排
外语能力、实验测试及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参加面试) 3月23日~3月26日 由报考学院(部)安排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参加考试) 复试期间 由报考学院(部)安排


  相关链接:
  2013年考研复试专题 | 复试经验 | 复试试题 | 复试交流 | 2013年考研讨论版
  2013年考研调剂中心 | 2012年全国考研复试线 | 历年复试线趋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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