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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研究生专业介绍:民商法学

  学科简介与研究方向

  民商法专业硕士点是法学一级学科下的一个重要的专业领域。为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和社会对民商法学专业人才的持续需求,经天津大学批准,民商法硕士点于2010年设立。本专业依托天津大学坚实的管理学科基础,以民法(侧重债权法)和商法(侧重公司法、破产法)为主要研究方向。天津大学法学系在民商法学的教学和研究方面汇集了众多的人才,有着比较雄厚的师资力量和研究力量、具有较高教学水平和研究水平,积累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为新增的民商法学硕士点储备了较好的师资力量和学术基础。研究方向:侵权法学、合同法学、公司法学、破产法学。

  学科目标

  1.树立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思想,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与方法论。

  2.有严谨的科研作风和良好的合作精神,具备国际学术交流能力,能够在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上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

  3.具有较深厚的知识产权法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理论研究和司法运用能力。能够独立胜任民商法学教学与研究,承担司法及企业的实务工作。

  培养方式

  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培养工作实行以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制,采取课程学习、进行科学研究、参加实践活动和国内外学术交流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统考脱产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两年。其中课程学习、司法实践一年。论文时间不少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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