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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天津大学微电子学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第三批)

  一、复试安排

  时间:2017年4月15日8:30

  地点:卫津路校区第26教学楼D区

  考场安排:

  专业知识及基础能力面试26-D-212

  外语听说与综合能力测试26-D-206

  思想政治素质测试26-D-231

  实验能力测试26-D-618

  侯考室26-D-463(请考生8:10到侯考室备考)

  心理测试:

  全部考生(包括申请调剂考生)务必登陆http://psycenter.tju.edu.cn/网址(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密码为身份证号中出生年月日八位数字),进行网上心理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为必备环节,结果作为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注意:进入系统后,请您仔细阅读各项指导语,按要求进行作答;作答完毕,提示“提交成功”后,关闭网页即可。考生请务必于4月14日9:00-16:00完成,逾期不能后补。

  备注:

  1.请考生于4月13日16:00前下载并填写《报考天津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电子版发送到113628478@qq.com,纸质版附个人签字于面试当天交至院办(外校考生可暂不要求调出单位签字盖章)。

  2.请考生于4月13日16:00前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yz.chsi.com.cn,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调剂信息,收到复试通知后如确认参加复试请确认回复,缴费并打印(当天不能打印)《资格审查单》于工作日到天津大学研招办(第9教学楼104)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3.考生可于每周二、周四上午7:30-9:30到校医院体检,其余时间可自行到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并提供给学院体检报告。

  4.面试当天请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本科成绩单、体检单、《资格审查合格单》(加盖印戳)、《天津大学微电子学院2017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纸质版与电子版一致(附个人签字)。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考核形式为面试。具体内容包括:

  (1)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知识及基础能力面试,考核方式以面试形式进行。

  (2)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思想政治素质测试。实验能力测试以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考核,考察考生实际动手操作能力;综合素质测试考察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以及考察考生的科研实践经历;思想政治素质考察考生基本素质和道德品质,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

  三、复试评分及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200,其中专业能力考核10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5分、专业知识及基础能力面试85分),综合素质考核100分(实验能力测试30分、综合素质测试50分、思想政治素质测试20分)。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复试成绩×40%。

  四、录取规则

  (1)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2)录取时按照考生调剂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对调剂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学院会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5)复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五、其他

  1.其它未明确事宜按天津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2.请各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如有问题请拨打************(云老师)进行咨询。

  附:集成电路工程领域非全日制培养模式简介

  1.非全日制散生培养模式(2.5学年制)

  在职或脱产学习,若在职需自己克服上课时间冲突等困难;

  不转档案,不转户口,在职不签三方协议,派回原单位;

  脱产考生毕业时依据意愿可发放三方协议和办理派遣手续,具体办法参照教育部当年最新政策执行,如若因此产生工作纠纷,责任自负;

  非全日制散生培养模式,在校本部排课,需自行联系导师接收,签订培养协议;

  食宿自理,学费根据国家规定和天津市物价部门审批的学费标准执行;

  党建、学工等工作参照全日制学生管理,无国家拨款奖助学金。

  2.非全日制实践基地培养模式(2.5学年制)

  依托研究生实践基地(已有基地和成熟的科研机构)进行培养,部分可提供食宿条件;

  考虑在校本部集中安排公共课课程学习,其他培养阶段在基地完成;

  参照全日制学生管理,不同实践基地提供不同奖助学金政策;

  不转档案、户口,或因实践基地需要可统一管理;

  毕业依据意愿可发放三方协议和办理派遣手续,具体办法参照教育部当年最新政策执行。

      附件:集成电路工程领域非全日制培养基地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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