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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天津大学建筑学院考研复试工作通知

  根据《天津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和调剂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各专业情况,现将建筑学院2017年硕士招生复试、调剂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查询建筑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信息,可登陆天津大学建筑学院网站(http://arch.tju.edu.cn)研究生教育--通知通告/招生信息栏目。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本院各系所、各学科的实际情况,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小组由3~7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负责实施对考生的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考核。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复试的科学性。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2、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

  3、复试成绩科学量化。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进行量化评价。

  4、复试工作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5、以人为本、服务考生。

  四、各专业及方向招生计划(含非全日制)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全(非)日制类型

复试分数线

招生计划(人)

081300

建筑学

全日制

320

12

083300

城乡规划学

全日制

330

3

083400

风景园林学

全日制

340

2

085100

建筑学(专)

全日制

340

22

085300

城市规划

全日制

300

26

095300

风景园林

全日制

320

17

130400

美术学

全日制

335

1

130500

设计学

全日制

335

4

135100

艺术

全日制

360

3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非全日制

300

110

095300

风景园林

非全日制

320

注:此次公布计划仅为根据学院总体计划及各学科生源情况初分计划,实际录取名额将视学校最终计划分配和招生复试情况动态调整。少民骨干招生计划需根据全校统筹后决定。

  五、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原则


  我院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2017年硕士生招生规模进行录取。在复试分数线基础上,实行差额复试,将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2、资格审查

  所有列入学科、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交费平台及时缴费(支付宝账号),复试费标准为90元。完成缴费后,考生可适时在网上下载打印《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并持《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及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进行资格审查。参加复试前,考生将加盖好印戳的《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交复试小组秘书审验。

  综合面试环节由学院收取或审验成绩单(往届生若无原件需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复试后,学院负责收回《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并再次核验考生身份信息。

  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2、学生证如果丢失,需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3、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

  4、如需领取复试费发票,请于4月24日——25日,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第9教学楼104室)领取。

  5、研究生院仅负责对上学校线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6、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建筑学院复试时间安排

项目

参加范围

时间

地点

相关要求和提示

资格
审查

参加复试的本校应届考生

3月16日上午
8:30-12:00
3月16日下午
13:30-17:30

卫津路校区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

1.3月13日起至复试工作结束前,登陆研招网交费平台缴纳复试费
2.下载《资格审查合格单》
3.如需领取复试费发票,请于4月24日—25日,到卫津路校区第9教学楼104室领取。

补漏

3月20日下午
13:30-16:30

卫津路校区
第9教学楼104室

参加复试的本校考生

3月15日上午
7:30-11:30

卫津路校区
校医院

1.持身份证、准考证(或学生证)、一寸照片(体检表张贴)、笔(填表用)参加体检;
2.缴纳体检费60元(若其余时间体检,费用由校医院依照另外标准收取)
3.体检完毕后,需将体检收费单据红联,加盖“体检表已交”印章后交回学院(交回方式参看学院安排)

参加复试的本校考生及天津市地区其他高校考生

3月15日下午
13:00-16:30

参加复试的非天津市地区考生

3月16日下午
13:00-16:30

专业知识测试(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考生验证:(含专业调剂考生)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单、体检收费单据红联参加考试。

3月20日、21日

建筑学院六楼设计教室

凡考快题设计和绘画的考生请自备绘图工具及绘图纸,学院提供图板。相关用纸要求另行通知。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具体分组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调剂专业生面试

特别提示

请参加复试考生,妥善安排好体检后,于2017年3月16日下午(周四)2点半,到建筑学院六楼报告厅参加招生录取工作宣讲会。由于复试学生较多,会议室空间有限,考生须持准考证和资格审查合格单前来参会。

五、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及评分标准:(复试总分为200分,低于120分者不予录取。)

 

复试内容

考核范围

分值

考核时间

笔试部分

专业知识测试

65分

按照专业笔试安排

综合面试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15分

个人陈述10分钟,答辩10分钟考生可以提交个人作品等材料。

专业综合能力面试

120分

  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

  (3)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

  (4)体检交费单(红联)

  (5)考生自述材料(包括反应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材料);

  (6)本科期间成绩单(往届生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注意:以上材料交各面试组秘书审验,其中(3)、(4)、(5)交给秘书留底备查,其余材料可带走。

  六、录取办法

  1.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学院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报考第一志愿,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如出现录取不足的情况,再录取调剂考生。

  2.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复试总成绩×40%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5.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对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学院会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七、调剂办法

  参见《天津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具体要求。

  如有细则,请关注学院通知。

  八、其他事宜

  1、由于今年复试工作时间安排较紧,如本通知与天津大学招生复试工作有不符之处,一律按照学校文件执行,由天津大学建筑学院负责解释。

  2、有关复试、录取的详细要求和安排,请考生关注天津大学建筑学院网站(http://arch.tju.edu.cn)研究生教育通知通告/招生信息栏目。

  3、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如有问题或反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

  联系人:肖老师

  重要提示:请全体参加复试的考生务必保证所留通讯方式畅通,及时接收反馈相关信息,否则责任自负。

  天津大学建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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