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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学院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愿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毕业两年(至入学时)以上达到大学本科同等学力的专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考生跨学科报考的,须有与所报专业相关的五门以上本科课程成绩合格的证明;

  3.年龄不超过40岁,身体健康。

  二、报考时间及程序 (注:具体时间及程序以“2007年全国硕士生招生简章”为准)

  报名时间:2006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8:00-23:00)在网上提交本人报名信息,11月10日至14日持身份证凭报名号到网上报名时选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交费、照相。

  考试时间:2007年春节前二周,具体时间见全国硕士生招生简章。

  三、考试地点

  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四、招生说明

  1.2007年我院机械工程学院、生物技术与食品科学学院、管理学院、旅游管理学院、经贸学院、法政学院、外国语学院共有22个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

  2.2007年部分专业课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进行了调整,请考生注意今年的专业目录。

  3.专业目录中招生人数供参考,待国家下达2007年招生计划后确定。工学专业招生计划多数为国家计划,其他专业招生人数均含国家计划、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的人数。

  4.根据招生规模各专业可接收1-5名应届优秀本科推荐免试生,每年9月25日至10月10日办理。欢迎获推荐资格的应届生报考我院,届时可在我院网站上了解相关信息并下载申请表。

  5.跨学科考生入学后须补修4-6门大学本科课程。

  6.大专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生以同等学历报考。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在复试通知中注明。

  7.报名时不确定导师、研究方向。入学一个月后进行导师、研究生的双向选择。

  8.招生体检参照高考体检标准执行,根据专业要求,食品科学、发酵工程、旅游管理专业不招收患传染病和携带传染病毒的考生。

  9.近年各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符合国家统考初试要求的考生,体检合格通过复试的均被录取。

  10.研招办不举办辅导班,上一年度业务课试题在我院网站上公布,仅供参考。

  11.自筹经费、委托培养研究生全学程收费标准暂定为15000元、18000元,入学时按协议一次性收取。

  12.我院设立研究生优秀奖学金,按学期评定,比例为30%.奖额分别为800元、400元、200元;还设立了研究生科研奖学金,对研究生的科研工作进行奖励。目前公开发表论文的,中文核心期刊每篇奖励400元,一般刊物每篇奖励200元。

  注:以上各项内容,以教育部10月份发布的全国硕士生招生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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