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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津商业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文件要求,落实好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措施,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与材料齐全;
  2.2016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接收专业及人数
  我校招收应届生的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上限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请参阅《天津商业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系统内报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有关精神(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填报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填报专业志愿;
  2.通知复试。我校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3.接受复试。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复试通知。

  四、复试及拟录取
  1.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招生学院通知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一般在10月份,具体日期以系统通知为准。
  2.考生在复试报到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有本人信息和注册情况页);
  ②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③其他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专业英语考生成绩单,司法考试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其他证明本人素质和能力的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3.考生在复试期间须进行体检,届时已体检的携带体检报告可免于体检。
  4.拟录取。学校对复试及体检合格者进行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被拟录取者领取接收函,并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接受待录取通知。
  5.公示。拟录取的推免生有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被举报存在问题的,经查属实取消录取资格。
  有关具体要求请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部主页查阅相关复试办法及说明。

  五、学费与奖助政策
  1.学费
  学术型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为1万元/年。
  2.助学金
  档案转至我校没有工资收入的推免生有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按10个月发放。
  3.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生2万元,由各学院根据下达的名额评定。
  学业奖学金。全覆盖评定,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为入学奖学金,推免生每人8000元。第二学年学术型的学业奖学金由学院评定,标准为8000元、5000元、3000元全覆盖评定。专硕第二学年和学硕第三学年评定论文奖学金按5000元、3000元评定。论文答辩后再评定优秀学位论文并发放奖金(以上不含MPAcc)。
  优秀奖学金。按一定比例评定研究生优秀奖学金400—1000元奖励。
  科研奖学金。按发表论文、参编专著、发明专利等发放每篇(项)500—1500元奖励
  4.其他助学政策。学校的贫困生贷款政策做到应贷尽贷,并勤工助学、研究生“三助”津贴制度等。

  六、招生及监察联络方式
  通讯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409号天津商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300134
  联系电话:************
  监察室:26667696

  (实习编辑:魏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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