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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和调剂办法

根据《天津商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和《天津商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要求,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及办法。

一、复试原则

复试调剂工作应公正公开,严格执行政策与程序,防止舞弊,择优录取,注重效能。

二、组织管理

组织管理。学院成立由5人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和副院长(主持工作)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负责落实学院的复试工作,包括制定学院的复试工作细则和调剂办法、遴选和培训复试工作人员、审查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处置突发事件等。

三、招生计划

法学理论 8人

法律史 1人

宪法与行政法 6人

刑法学 5人

民商法学 11人

经济法学 6人

法律硕士(法学)14人

法律硕士(非法学)22人

以上共计73人

上述招生计划根据实际招生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能在专业间进行调整。

四、组织形式及安排

1.复试组织形式

我院根据实际情况分五个专业综合面试小组,按照复试学生的具体数量和报考的专业,通过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分组开展复试工作。

2.复试平台

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作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腾讯会议为备用平台。

3.复试时间安排

2021年3月27日起陆续进行,具体时间以复试正式通知为准。

五、复试生源范围

1.复试生源分为初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两类考生分组复试。 

2.按招生计划生源不足专业接收调剂的考生,学院按照不低于120%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依据初试分数排名确定。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在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要求的基础上总分降60分,单科不限。  

4.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六、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需通过面试系统提供如下材料供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通过远程面试系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

1.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手持身份证照片

3.准考证

4.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往届考生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原件

(3)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原件

5.大学成绩单原件(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6.英语水平测试证书(CET-4、CET-6等)原件、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7.天津商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登记表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交《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原件、《退出现役证》(退役部队签发)原件

9.加分项目证明原件

10.学习、科研、社会实践获奖情况等其他材料

七、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复试内容

以线上综合面试的形式进行,包括(1)笔试和口试。复试内容为法学综合(民法、刑法、法学理论)。(2)英语听力及口语(在面试中进行)。(3)同等学力的考生报考法学学术学位硕士、法律硕士(法学)的,还应加试宪法学与刑事诉讼法学。同等学力的考生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复试不加试。

综合面试开始前,考生在网上报到,进行考生身份识别比对,确认设备调试正常,抽签决定面试顺序。综合面试时,考生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行面试,面试试题随机抽取,面试时全屏显示上半身,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过程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2.成绩计算

(1)初试、复试成绩折算办法及占总成绩比重

初试成绩折合为100分,复试考核成绩为10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其中,笔试成绩笔试占20%,口试占80%(含英语听力及口语)

通过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复试成绩加3分,英语六级400分以上者复试成绩加2分。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考生总成绩排名录取规则

初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名录取;

在每个招考专业内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八、调剂工作

1.调剂专业

复试调剂专业为法学学术学位硕士(法学理论、法律史、经济法学、刑法、宪法与行政法)、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如果招生计划动态调整后,我院尚余招生计划,将再次确定接收调剂专业。

2.调剂要求

(1)调入我校的考生须符合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的要求,不接收英语以外语种的考生;

2)法学学术学位硕士只接受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法学(0301开头)的考生;

法律硕士(法学)只接受第一志愿为法律硕士(法学)(035101)的考生;

法律硕士(非法学)只接受第一志愿为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2)的考生。

3.调剂程序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并确认相关信息。

九、信息公开

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公开、各专业招生计划、复试细则调剂办法、复试考生名单。

十、咨询申诉渠道

电子信箱:xiaolingshan1991@163.com

电话: 26669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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