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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天津音乐学院考研考场安排

  各位考生:

  为保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我校考点注意事项公布如下。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

  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23日。我校初试所有科目将在22至23日两天完成。天津音乐学院考点(考点代码:1237)考场均设在天津音乐学院南院图书信息楼。


  (考场路线示意图)

  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当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三、考生只准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以及2B铅笔、无封套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凡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开考后再行提出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点(高校考点为考试楼)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题并停笔。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十、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重要通知

  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为保证考试安全和公平,防范可能出现的作弊行为,中途不允许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再返回(包括去卫生间)继续答题。一旦中途离开考场(包括去卫生间),离开之前必须交卷,研究生考试每场时间较长,有需要去卫生间的,请在试卷分发之前去。

  二、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颁布实施,明确将“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非法出售、提供考试试题答案”“代考替考”列为犯罪行为。2016年新修正实施的《教育法》,在《刑法修正案(九)》基础上对考试作弊又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研究生考试开考后,一经发现涉考违法行为的,一律交由公安机关处理,作弊者将受到刑法严惩。

  三、我校考点配备了先进的反作弊工具,金属探测器、信号屏蔽仪、三合一考场狗、人脸识别仪等,请考生遵纪守法,珍惜考试机会,不要因为一时的侥幸抱恨终身!

  相关说明

  一、考场楼开放时间

  考场楼开放时间:早上7:50、下午13:20,考生须凭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期间,考场楼禁止其他人员入内。

  二、温馨提醒

  天津音乐学院考点提醒所有考生综合考虑天气变化、交通状况、住宿环境等因素,提前规划线路、合理安排出行,确保按时抵达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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