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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农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0年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45名(含国家计划、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生)。各专业的招生人数采取学校宏观控制,同时根据生源情况相互调剂的原则(最后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应届生和往届生,不限工作年限);② 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毕业2年(从专科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或2年以上,并达到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者(英语达到国家四级水平并通过八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 );③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同等学力考生报考;④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作为我校自筹经费硕士生。同等学力考生不允许跨学科报考,并在  复试时加试2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3. 考生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自筹经费硕士生的人员年龄不限。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考试科目
  水产养殖学科第四单元考试科目按照《关于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水产学科基础综合考试科目实行联考的通知》(教学司函[2008]88号)和中国海洋大学的要求设置,参加联考。其他考试科目均采用教育部考试管理中心命题的全国统一考卷。

  四、报考时间及方式
  2010年度全国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请全国报考我校的考生随时关注您所选考点发布的报名时间和方式的信息。凡在天津参加考试的考生,请于2009年9月以后关注我校在校园网上发布的有关报名工作的信息,并请及时进行网上报名。其他相关工作我们会尽早在网上发布。
  报名工作的时间性很强,请广大考生务必多关注并按时报名,过期无法补报。

  五、注意事项
  1. 硕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注意不要错过网报时间,并按规定时间、地点确认报名信息。
  2. 考生在报名时,只填写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录取进校后再进行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
  3.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考生自主决定。有些城市落户要求毕业生户口迁出地为毕业院校所在地,不迁户口的考生在就业时,由于户口问题而影响就业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4. 考生报名时应认真了解报名须知,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如发现考生填写虚假材料,后果自负。
  5. 考生在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时必须明确写出详细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以便学校能及时、准确地发放准考证及各项通知。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另请考生在报名时一定认真填写联系电话。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天津农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政编码:300384
  E-mail: tjauzb@126.com
  咨询电话:(022)23799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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