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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农学院200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08年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60名(含国家计划、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生)。各专业的招生人数采取学校宏观控制,根据生源情况相互调剂的原则(最后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应届生和往届生,不限工作年限);② 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毕业2年(从专科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或2年以上,并达到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者(英语达到国家四级水平并通过八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 );③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同等学力考生报考;④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作为我校自筹经费硕士生。

同等学力考生不允许跨学科报考,并在复试时加试2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3. 考生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自筹经费硕士生的人员年龄不限。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考试科目

除801水域生态学为我校自命题外,其它科目均采用教育部考试管理中心命题的全国统一考卷。

四、报考时间及方式

根据教育部要求,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考生于2007年10月8日至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11月10日至14日到考生自己选择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照相、缴费。逾期不再补办。

五、复试、调剂及录取

1. 复试:凡是拟录取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复试分数线由我校根据生源情况自行确定,复试时间一般在2008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复试的笔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复试笔试科目的考试大纲可查询我校网站。复试时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笔试)。

2. 调剂: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但因报考专业招生计划数已招满时,可根据教育部调剂规定调剂到我校相近专业。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要求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根据教育部调剂规定调剂到外校。

3. 录取: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六、学制及培养方式

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新生入学后双向选择指导教师,均为全日制脱产学习。

七、招生类别:

1. 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生:培养经费由中央财政拨款,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 国家计划内定向生:培养经费由中央财政拨款,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留在工作单位,录取时定向单位必须与我校签订合同书,毕业后考生回定向单位工作。

3. 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生:培养经费由委托培养单位提供,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留在委托培养单位,录取时委托培养单位必须与我校签订合同书,毕业后考生按合同书就业。

4. 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生:由考生与我校签订协议并交纳培养费,人事档案、户口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八、注意事项

1. 硕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注意不要错过网报时间,并按规定时间、地点确认报名信息。

2. 考生在报名时,只填写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录取进校后再进行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

3.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考生自主决定。有些城市落户要求毕业生户口迁出地为毕业院校所在地,不迁户口的考生在就业时由于户口问题而影响就业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4. 考生报名时应认真了解报名须知,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如发现考生填写虚假材料,后果自负。

5. 考生在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时必须明确写出详细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以便学校能及时准确地发放准考证及各项通知。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另请考生在报名时一定认真填写联系电话。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天津农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政编码:300384

E-mail: tjauzb@126.com

咨询电话:(022)23799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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