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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农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天津农学院
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以及2012年天津市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精神,为促进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进一步提高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现结合我院实际,经主管院领导同意,制定下述复试工作办法。

  一、加强领导监督,健全组织协调
  1.学校成立以主管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的纪检工作领导小组。
  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全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的基本原则,根据国家所制定的基本复试线、各学科专业考生生源情况、我院招收研究生的规定等情况调整分配各系招生名额,审批各系上报的复试内容及提纲,掌握调剂原则以及招生政策,协调全院的复试及录取工作。
  纪检工作领导小组对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各招生系成立由主管系领导负责的系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本系的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3.各系成立不少于5人的面试专家小组,其中至少有3人为研究生导师,面试小组成员中应有一位可以进行专业英语测试的教师,按学校要求对考生进行复试,并当场给出面试和专业英语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面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4.各复试小组配备一名工作人员,负责面试前参加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以及材料的存档工作,面试过程中负责记录复试内容,并于复试结束后将材料整理后报送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二、复试形式及内容
  复试环节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按需招生。复试应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客观评价,全面考察考生在德智体等各方面的素质,突出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重点。
  1.复试资格
  所有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
  向我院提交研究生招生调剂申请且审核通过。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可参加天津农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
  2.复试方式及主要内容
  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结构及掌握水平、外语水平、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和潜力及综合素质。复试含四部分:英语笔试、专业综合笔试、综合面试、专业英语口语测试。
  3.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复试期间必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由各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命题(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掌握。考试形式一律采取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每门课程2小时。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学科所在系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研究方向特色决定复试内容,但一般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毕业论文情况等;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调剂原则
  调剂复试考生须达到国家教育部规定的调剂标准,被调剂考生所报专业应与调剂专业相近或相关,初试科目应与调剂专业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种类应与调剂专业统考科目种类一致。

  四、复试具体时间安排
  1.复试通知书下载
  要求:考生根据我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通知,浏览我院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页面(http://www.tjau.edu.cn/yjszs.aspx),查询“复试资格名单”,下载“复试通知书”并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下载填写“思想政治考核表”,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审查、盖章。
  2.复试资格查验
  (1)上午9:45前,考生需到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进行身份确认。考生需携带有效证件、准考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到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进行复试资格初步审查及交费。考生资格审查无误,“复试通知书”需加盖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东校区主楼218)印章方可生效。
  (2)上午10:00,进行英语笔试考试,具体地点请考生查看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当日张贴的通知。
  (3)下午13:00,进行专业笔试考试。之后,请考生依照各系安排到指定地点进行相关面试。面试前,考生需持有效证件和“复试通知书”,和在各系进行考生身份的进一步审查。考生持有效证件和“复试通知书”到相关系进行第二步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查验身份证(或军官证)、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往届毕业生)及历年在校成绩单(应届毕业生,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体检表、“思想政治考核表”、历年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并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后,留存考生相关材料复印件、考生一寸免冠照片。
  3.复试时间、地点:
  各相关系按照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要求,于2012年4月5日后统一组织第一批考生复试,后续调剂考生复试时间由各系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协商。

  五、体检
  对于拟录取的考生于入学报到后,依照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六、不予录取的三种情况
  根据国家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规定,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纪律及要求
  根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复试实行复议制度、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布制度、监督制度以及巡视制度,在整个复试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及我院制定的保密制度。
  1.复试小组成员应选拔正确执行国家及天津市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研究生导师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复试人员的身份对外应严格保密,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本院研究生的教师应自觉回避本学科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
  2.各有关系应充分重视对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的管理与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营造我院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3.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涉及范围广,政策性强,各系应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天津市招生考试院、天津农学院制定的相关政策,不得超越权限自定招生录取办法。

  八、监督与复议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由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通知考生复议结果。
  3.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投诉和申诉电话:************,邮箱:tjauyzs@126.com。
  4.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投诉和申诉电话:************(主任室),邮箱:tjaujijian@126.com。

 

 

天津农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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