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海洋三所推免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全面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特制定2019年接收外校推荐免
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全面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特制定2019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一、接收专业及人数
接收专业:物理海洋学(070701)、海洋化学(070702)、海洋生物学(070703)、海洋地质(070704)、微生物学(071005)、环境科学(083001)
接收人数:上限10人(总招生规模20人)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人必须是教育部当年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须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成绩要求: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排名均名列本专业前茅。
4.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需为我所接收专业的相关专业。
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2.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3.其他情况:
(1)申请材料内容不齐备的;
(2)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校学习的。
三、申请程序
1.考生填报志愿。2018年9月28日--10月25日,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及时与我所研招办联系。
2.发复试通知。我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及时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复试的申请人,我所将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暂定于10月中旬,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笔试、实践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英语听力和口语。复试总成绩=专业知识笔试×30%+实验操作×30%+综合能力测试×30%+英语听力和口语×10%。复试的测试单项和总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成绩的单科或总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所指定的医院体检。
4.拟录取。我所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凡通过复试,被我所接收的考生,由我所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5.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所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均在我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我所将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四、申请材料
推免生需将以下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寄(送)至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研招办或扫描发至推免生邮箱(hysstuimiansheng@tio.org.cn):
1.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3.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4.其他能够反映相关学习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资格证书、发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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