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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2013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信息


           深圳大学2013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信息

  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简称MPA,是目前最为重要的管理类硕士学位之一。MPA以培养高层次的、以政府管理为主兼顾其他公共管理部门的应用型管理人才为目标。
  深圳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授权批准的具有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资格的学校,是深圳市唯一本土院校MPA培养点。在深圳大学MPA教育中,设有公共管理与政府创新、公共政策以及公共部门人力资源与绩效管理等培养方向。
  承担MPA主要教学工作的管理学院拥有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工商管理6个本科专业,横跨管理门类的三个一级学科,具有很好的互补性;以深圳大学管理学院为依托,深圳大学MPA项目拥有一支力量雄厚、团结合作的师资队伍。目前,MPA教育师资队伍达30人,其中教授16人,副教授14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22人。
  培养公共管理的高层次、实践型的专门人才,是深圳大学MPA教育的奋斗目标;铸造MPA学员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进取的团队精神,是深圳大学MPA教育的办学特色。深圳大学MPA项目的建立,开启了特区本地高端公共管理人才培养的序幕,我们真诚欢迎有志于在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从事公共事务管理工作的社会俊才加入到深圳大学MPA的行列。

  一、招生人数
  2013年我校计划面向全国招收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共50名(以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历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作年限计算截止于2013年9月1日。)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现场确认时须交验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证明)
  注意:持境外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持军校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上述考生复试报考资格复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三、报考方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考生可于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按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公共管理(MPA)专业的考生,报考点必须选在深圳大学(代码为4427)。
  2.现场确认:按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公共管理专业的考生必须在深圳大学报考点进行照相、确认报考信息及缴费。
  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地址:深圳大学师范学院B座底层。
  考生现场确认所持资料: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网上报名编号(将姓名和网上报名编号提前写在空白纸上),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缴交报名费:考生现场确认时领取《缴款通知书》进行缴费。
  报考点按规定现场确认时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入学考试及录取
  1.初试
  准考证打印:我校研招办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于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
  初试科目(代码和名称):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全国联考,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制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204英语二(满分100分,全国统考,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初试时间:2013年1月5日。
  2.复试(深圳大学MPA教育中心组织)
  复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试(包括政治理论、综合能力面试等),同等学力考生不用加试。
  复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复试时所持资料: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最后学历期间成绩单原件等。持境外学历证书和军校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另需携带相关学历证书认证报告。
  3.录取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结合考生体检结果等,择优录取。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或者委托培养。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复试录取具体规定请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规定》。

  五、学制及学习方式
  学制3年。2013年9月入学。在职学习,周六、日上课,寒暑假期休息。

  六、学位授予
  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对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深圳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深圳大学颁发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的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及在校待遇
  1.学费共计人民币55,000元(含论文答辩费,不含教材费、课外考察费)。第一、二学年开学注册时分别缴交23,500元;第三学年学位论文指导答辩费8000元。
  2.学校不提供住宿。
  3.不享受奖学金待遇与校内医疗保险待遇。

  八、招生咨询
  深圳大学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
  地址:深圳大学文科楼四楼MPA办公室(2423C)
  电话:*************,丁老师*************史老师
  网址:http://mpa.szu.edu.cn
  邮箱:mpa@szu.edu.cn
  备注:本招生信息内容不尽之处请参阅《深圳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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