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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沈阳师范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各位考生:

  沈阳师范大学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平台及设备要求

  我校远程复试选用平台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主选平台)和钉钉(备选平台),复试前考生须提前学习、熟悉操作流程。考生以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请提前准备好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并下载安装相关软件,复试前按各学院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一)软件要求

  1.安装主选平台: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系统支持Windows、Mac电脑以及安卓和苹果手机,请考生在主机位、辅助机位(二机位)设备上均安装以下软件。

  (1)Windows和Mac台式机及笔记本:需下载安装最新版Chrome浏览器,其中台式机需提前准备外置摄像头。考生端系统登录地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stu/。

  (2)安卓手机:需下载安装最新版学信网APP(https://www.chsi.com.cn/wap/download.jsp),安装时请允许学信网App使用摄像头、扬声器、存储空间、网络等权限,以保证正常进行实人验证。同时建议安装最新版Chrome浏览器。建议安装支付宝(实人验证用)。

  (3)苹果手机:需下载安装最新版学信网APP(https://www.chsi.com.cn/wap/download.jsp),安装后请允许学信网App使用摄像头、扬声器、存储空间、网络等权限,以保证正常进行实人验证。建议安装支付宝(实人验证用)。

  考生首次登录系统,或每次进入考场之前均需要进行实人验证。系统提供支付宝App和学信网App两种验证方式。

  2.安装备选平台:钉钉

  参照钉钉官网的软件使用说明操作。请考生在主机位、辅助机位(二机位)设备上分别注册两个用户名,对应机位命名为:准考证号末四位+姓名+主机位、准考证号末四位+姓名+辅机位。

  (二)硬件要求

  主机位为智能手机或电脑,用于面试。辅助机位(二机位)为智能手机,用于监控面试环境。请提前为电脑、手机等相关硬件设备充电,确保复试期间各个设备电量充足。

  复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考前逐一360°环绕展示考试房间内情况,电脑或手机作为主机位,自带或外接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另一部手机作为辅助机位(二机位),放在考生侧后方1-2米处,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角拍摄,要保证考试全程中考生的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看到。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面试系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

  双机位摆放位置参考下图:

  二、网络及复试环境

  (一)登录软件

  1.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用之前网报时的账号登录即可,不用重新注册。请提前在学信网测试账号密码是否能正常使用。

  2.钉钉软件的使用参照钉钉官网的软件使用说明操作。

  (二)网络环境

  具备有线、无线(Wi-Fi)和畅通的4G网络中的两个以上,保证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如使用电脑,建议通过网线接入网络进行面试,并确保摄像头和麦克正常运行。

  (三)复试环境

  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居家或者宿舍)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严禁在培训机构、网吧等进行。复试期间,复试场地要做到相对独立,环境要整洁、明亮、安静,不逆光。手机请设置为电话“免干扰模式”。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等。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入场、离场、打开视频等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相关场所的秩序。

  (二)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等工作。

  (三)面试时要注意个人仪表,仪容仪表干净整洁、言语礼貌等,应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得佩戴帽子、耳饰、口罩等,头发不可遮挡耳朵。面试时,考生应全程正面朝向摄像头并保持坐姿端正,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面试过程中不得随意转换视频连接界面。

  (四)复试前考生应提供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的全部扫描电子版,无需在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中提交。按照之前官网发布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要求,在各学院(部、所)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中(具体发送时间及邮箱地址会在考试前1-2天由学院通知)。考生应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不得由他人替考,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等以任何方式助考。复试过程中,严禁拍照、截屏、录音、录屏、录像和网络直播等,禁止以任何形式泄露或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对复试过程私自违规录音、录屏、录像等获得的内容在监督复议时不予采纳。

  (五)在复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存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六)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请立即调整手机设置,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及时联系工作人员。

  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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