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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沈阳化工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第一部分 学校简介
  沈阳化工大学位于国家级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一所以工为主,以化工为特色,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教育学、医学等学科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始建于1952年,1958年升格为本科命名为沈阳化工学院,1960年更名为辽宁科学技术大学,1962年改回沈阳化工学院隶属化学工业部,1998年办学体制调整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辽宁管理为主,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沈阳化工大学。
  学校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八五”初期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辽宁省政府与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共建单位,国家级特色专业和工程教育建设单位,是辽宁省石油化工技术紧缺本科人才培养基地,辽宁省工程教育中心,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是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服务行动计划依托高校的辽宁省科技创新与新技术转移推广基地,辽宁省政府省校产学研合作先进单位。
  学校占地近1500亩,建筑面积达40余万平方米,校园融学术、园林、艺术于一体,被赞誉为全省最美的校园之一;设有16个院系部。在校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达14000余人,另有独立学院全日制本科生3000余人,成人教育与继续教育学生5000余人,留学生近百人。现有教职工1200余人,专任教师近800人,教授、副教授400余人。
  学校现有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5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7个工程硕士领域,多个专业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拥有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新技术转移推广中心等20余个,建有化工研究设计院、教学实践中心和基地等校内外教学与科研机构百余个。
  学校积极致力于自主创新,坚持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大力开展科学研究,化工过程强化技术领域研究国际领先,化工工艺、高分子材料、精细化工、化工过程控制、化学等领域研究国际先进,环境与资源利用、企业管理等领域研究优势突出,取得了一大批在国际和国内有影响的科技创新成果,为我国化学工业发展和区域经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与智力支撑。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现已与国外30多所高校和科研单位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
  学校发展建设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上世纪80年代,胡锦涛、李克强、贺国强等领导同志先后亲临我校视察指导工作,极大地激励了广大师生员工的进取精神和工作热情。长期以来,学校秉承“强学力行、喻理求真”校训精神,弘扬“艰苦创业、自强不息、团结奋进、追求卓越”的办学传统,坚持科学发展与特色办学,各项建设不断跃上新台阶。当前,学校正朝着建设特色突出、优势明显、国内知名、省内一流的高水平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目标迈进。
  
  热忱欢迎有志青年报考沈阳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
  
  第二部分 报考指南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此期间报名。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包括奖惩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4)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指定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具体要求请考生按照所在报考点的有关规定执行。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市(区)的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现场确认地点为铁西区招考办,俄语、日语考生除外),非应届毕业生须选择户口(家庭)或工作所在地的市招考办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沈阳市和大连市地区应试外语科目为“202俄语”和“203日语”的考生,只能选择沈阳市和平区招考办和大连市甘井子区招生办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两市其他报考点不接受这两个科目的考生报考。其他地区考生无此项限制。
  在往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并被处以停考处罚的考生,不得参加2014年度的报考。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
  (2)所有考生均需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国外学历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省(市)招考办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学历审核要求
  我校要求所有报考考生在报名前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查询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根据可查询的学籍学历信息如实进行报考,并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备用。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参加网上报名。各类认证报告在现场确认前送至或邮寄至我校研招办(原四号教学楼415室)。
   五、初试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其他专业课考试科目为我校自命题科目,命题工作由我校组织。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100分,专业课考试满分为150分。
  (五)初试成绩可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进行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复试
  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我校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调剂
  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公布的2014年录取政策为准。届时,考生可根据我校公布的调剂工作具体要求和程序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复试时到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有关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体检要求。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2014年5月1日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凡要求保留入学资格者,均须在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2014年5月1日前)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其它
  1.2014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以教育部下发的文件为准。
  2.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149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9386567 联系人:张老师
  网 址:http://grs.syuct.edu.cn/
  邮 箱:yzbsyict@126.com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邮 编:11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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