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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沈阳化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指导意见


  沈阳化工大学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指导意见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重点考核研究生的(1)学习成绩:学风端正,学习刻苦,扎实的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学位课成绩优秀;(2)科研能力显著: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3)发展潜力突出:具有较强的学术创新意识和能力;特制定如下评审具体实施办法:
  一.对研究生的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发展潜力三方面分别按照20%,70%,10%的比例进行量化考核。
  二.学习成绩主要考核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位课的成绩,参考英语四六级通过等情况。(20分)
  三.科研能力主要指论文、课题、专利、获奖情况(70分)
  1.论文只考核期刊论文(不含会议论文),顺序为SCI,EI检索的期刊论文、核心期刊论文、省级期刊论文。同一层次按期刊影响因子排列,其中省级期刊论文沈阳化工大学学报优先。
  非理工类学科论文按校科研处认定的期刊层次评价排序。
  研究生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同等对待。
  2.研究生参加课题按国家级、省级、市级(教育厅)顺序排列。
  3.专利按授权、公开顺序排序,按发明人由先到后顺序排列,不含已申请但未公开的技术。
  4.获奖仅适用于政府三大奖,按国家、省、市奖排序,按等级、获奖人名次排序。
  四.发展潜力:由导师对研究生进行学习、科研的进一步发展情况作出评价。(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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