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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10年硕士新生入学须知

2010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新 生 入 学 须 知

  首先,祝贺您被我校录取为2010级硕士研究生!欢迎您来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继续深造!为使您能顺利报到,请您务必了解以下信息:

  一、报到时间:2010年8月31日8:30—16:30

  新生须持相关证件(有效身份证或军官证),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提前报到者学校不负责接待;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提前1周向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批准后方可延期报到。请假期限一般不超过1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报到地点:沈阳航空航天大学道义校区

  三、报到流程

  (一)研究生部报到处

  1、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10级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须持录取当年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

  注: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如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领取研究生入学报到单。

  3、非定向(委培)研究生全部档案材料未到我校者不予办理报到手续,定向(委培)考生不需要调动人事档案。

  应届毕业生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调出人事档案,通过机要邮寄交到我校研招办,档案邮寄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档案接收单位: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招办;邮政编码:110136。

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需调档(需向辅导员提供我校录取证明);同时继续使用本科饭卡,不再重新办理。

  (二)财务处报到处(可使用银联卡)

  1、学费收缴:收取标准见《沈阳航空工业学院2010年研究生录取政策》,自筹经费考生入学时需一次性到财务处交纳全部学费。拟办理缓交学费的考生需同时具备乡(街道)、镇(区)、县(市)三级贫困证明。

  2、宿费收缴:1200元/年(以物价局审批为准,住宿用品如被褥等需自备)。

  (三)二级学院(部)报到处

  1、交入学报到单和录取通知书

  2、收户籍关系:外校考生办理户口采取自愿原则,户口迁移需携带户口迁移证,迁移地址为沈阳市新城子区道义乡道义南大街37号。我校应届毕业生可由二级学院(部)统一到保卫处综合科办理。

  3、收党团关系: 党组织关系在沈阳市外(包括市内的省属部门)的考生,应由考生单位的上级党组织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出的台头应填写为“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组织关系在沈阳市内的考生,组织关系介绍信可直接转入我校,台头应填写为“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党委”。

  定向考生在读期间党组织关系应转到我校。

  4、收医疗保险费:约150元/三年(详情由各单位向学生处咨询)。

  定向考生提供所在单位证明及已购保险相关证明可不必重新购买。

  5、准备近期一寸免冠照片8张。

  四、其他

  1、新生入学报到时,以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为准,凡身份证、户口关系、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件上的姓名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不一致(包括音同字不同)者,或者证件出现涂改者,一律不予报到。

  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凡不符合招生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3、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4-89726538;024-89724692。

  4、道义校区乘车路线:沈阳北站乘236或沈阳站乘255到辽宁职业美术学院下车。

  5、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http://yjs.syiae.edu.cn/index.asp)获得相关录取报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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