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沈阳农业大学考研录取党组织关系、户口、档案等问题的通知
各位2018级硕士研究生新生:现对2018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及党组织关系、户口等相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通知书发放2018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
各位2018级硕士研究生新生:
现对2018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及党组织关系、户口等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通知书发放
2018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上旬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随通知书下发的材料共有:录取通知书一份、沈阳农业大学2018级研究生入学须知一份、2018级研究生英语免修考试须知一份、沈阳农业大学迎新系统使用说明一份、本人银行储蓄卡一张、本人校园卡一张。请拿到通知书的同学仔细检查是否遗漏。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2018级研究生新生(包含我校本科应届毕业生)通知书将于7月上旬陆续由邮政快递邮寄至新生所在地,请所有研究生新生,务必于7月5日前到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47.104.60.51:5858/ASPX/Student/StuLogin.aspx)上更新自己的收件地址(不建议将地址设为本科所在学校),确保通知书顺利邮寄。
在管理系统上填报自取通知书的同学,可到研究生院招生科领取通知书(可代领),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通知书寄出后,研招办会在“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上更新邮寄单号,请各位同学随时查询。
二、转党组织关系
所有全日制非定向新生均须转移党团组织关系,非全日制新生已获批全天侯在校学习者,根据个人意愿,学校可以接收党团组织关系。具体要求如下:
1.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辽宁省内党员组通过网上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接转,不再需要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网上接转时,勾选到对应的学院党委即可。
辽宁省外党员需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去向填写:沈阳农业大学。
团组织关系名头:沈阳农业大学团委。
三、户口迁转
2018级所有新生自愿办理户口迁移(定向就业考生不办理),办理时间定于研究生新生报到期间。
(一)辽宁省生源的新生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集体户口的生源除外);外省生源的新生入学时采取新生本人自愿的原则(迁入或不迁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入只在新生入学报到时集中办理一次,逾期不再办理迁入手续,户口迁入后,新生在校期间不能迁出。
(二)办理《户口迁移证》注意事项
1.户口迁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沈阳农业大学。
2.迁移原因:招生、升学或录取新生。
3.出生地和籍贯:××省××市或××省××县。
4.《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一致,不能用别名或曾用名代替;《户口迁移证》上的身份证号码、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等信息必须与身份证上的一致。
5.《户口迁移证》右下角必须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和户籍民警章,盖章要清晰。
(三)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报到时所需手续
1.辽宁省集体户口生源的新生需交:集体户口首页(原件或复印件盖章)、集体户口本本人页、《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2.辽宁省外生源的新生需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四、2018届毕业生档案邮寄说明
2018届应届毕业生,可于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上下载调档函交至本科毕业学校,由学校统一寄出。具体邮寄地址为: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沈阳农业大学研招办,收件人胡老师,电话************。
五、其他
新生入学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明》交我校公安处,党团关系交到各学院,户口迁移证明与党团关系需本人携带,请勿提前将上述材料邮寄至我校。
研究生院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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