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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2013年硕士招生简章


         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院2013年面向全国招收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定招生人数为35名,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各专业招生名额可视考生成绩进行调剂录取。

  一、招生类型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工作,临床技能训练在本学科内进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为主。招收学术型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5”,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1”,请考生在报名时准确选择并填报。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凡是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且已获得学士学位的医学应届(2012年9月入学报到时提供学士学位证书)或往届考生;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同等学力人员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②外语需通过大学外语四级(复试时提供合格证或成绩单,总分425分以上);修过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复试时提供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报考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需有两年或两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复试时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仅限报考委培生和自筹经费生。。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6.身体健康状态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7.报考临床专业学位的应届生要求临床专业医学本科毕业;非应届考生要求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未获得者不允许报考。

  三、报名方式
  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备注栏填写所报考研究方向的导师姓名;
  (4)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务必认真仔细核对,签字确认后各项信息均不可更改。如因信息不一致,导致不准考或不能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请考生务必足够重视,认真核对个人信息。

  四、复试要求及内容:
  1.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初试分数线要求;
  2.考生资格认定合格;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复试内容包括:
  (1)专业课考试:我院按照二级学科专业命题;
  (2)英语:口语、听力测试;
  (3)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本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在复试通知中注明。

  五、面试、调剂与录取
  1.按照复试成绩分专业排名,按1∶1.2-1.5比例参加导师组面试;
  2.未在比例内的考生可在相同或相关专业内调剂;
  3.思想政治资格审查合格;
  4.同等学力考生被录取为自筹经费研究生;

  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为全国统考科目,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

  七、单位代码: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单位代码87401

  八、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成绩3月上旬在网页上查询,如需成绩单,可与我院研究生部联系,有关复试的信息将及时在网上公布。

  九、 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研招网及我院网页上发布的内容为准。请随时查询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十、培养经费及学习期间待遇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包括:计划内(非定向)研究生、计划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
  1.国家计划内非定向、自筹经费硕士生,在校学习期间均发放生活补助金。
  2.委托培养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等其他福利待遇由考生单位负责,并向我院交纳委托培养费每人每年8000元。
  3.自筹经费硕士生每人每年缴纳培养费8000元,户口、党团关系、人事档案等可迁来我校。
  4.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生在录取前须签订协议书。
  办公地点:太原市和平南路336号(锅炉厂对面)
  山西省中医院和平分院四层研究生部
  电话:0351—6071311 4669155(传真)
  E-mail: 1971yjshl@163.com
  通讯地址:太原市并州西街46号 邮政编码:03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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