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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硕士专业介绍: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30103

  一、培养目标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品行良好,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掌握马克思主义的法学基本理论,具有坚实的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法学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从事科研、教学和独立进行法律实务的能力,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培养具有严谨的科学作风、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健康体魄的高层次法律人才。

  二、研究方向及简介
  1.行政法学
  以行政法学基本理论和行政法制(治)基本基本实践为研究内容。重点研究行政法基本原则、行政法律关系、行政组织法、国家公务员法、行政行为法、行政程序法、行政救济基本理论等。
  2.行政诉讼法学
  本方向以行政诉讼基本原则、受案范围、法律适用、诉讼管辖及诉讼执行、国家赔偿等基本理论为主要内容,注重诉讼实践及国外相关理论研究。
  3.宪法学
  本方向注重宪法基本理论、国家权力理论、公民基本权利理论、宪政监督理论、比较宪法政理论以及我国政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层政权制度、村民自治制度等研究。

  三、学习年限与学分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2-3年。在规定学制内,未达培养要求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年。延长期满仍未完成学业者,按退学处理。
  硕士研究生学分最低要求达到32学分。学分分配:课程30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10学分,学科基础课6学分,专业课8学分,选修课6学分;教学实践1学分;科研实践1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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